第134章 打首飾_重生79年打獵供妹妹上學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134章 打首飾(1 / 1)

拖拉機的突突聲在院門口停下時,林逍的母親早已迎在門邊,手裡還攥著塊擦汗的毛巾。曉梅和小雅圍著拖鬥轉圈圈,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兩個蒙著油布的木箱,嘰嘰喳喳地問個不停。“舅舅,這裡麵是不是裝著舅媽家的寶貝呀?”小雅拽著林逍的衣角,仰著小臉問道。林逍笑著揉了揉她的頭發:“是呀,這裡麵裝著你舅媽爹娘的念想,咱們得小心搬。”

鄰居們也聞訊趕來搭手,幾個壯實的小夥子合力將木箱抬進堂屋,小心翼翼地放在預先墊好的木凳上。林逍的父親蹲在木箱旁,摸著厚實的木板感慨:“這箱子做得紮實,虧得你們路上護得好。”沈歌站在一旁,看著眾人忙碌的身影,鼻尖微微發酸——這些舊物在旁人眼裡或許隻是普通的木箱,可在她心裡,卻是父母留在世間最真切的痕跡。

等鄰居們散去,林逍才找來工具,輕輕撬開木箱的銅鎖。一股帶著樟木清香的舊書味撲麵而來,沈歌連忙上前,小心翼翼地將一本本線裝古籍捧出來。林逍的父親湊過來看,看到扉頁上的題字時眼睛一亮:“這可是好東西啊,民國年間的線裝本,還有這麼工整的題跋。”他轉頭對林逍說,“明天我去庫房搬些木料,給這些書打個帶玻璃門的書架,防潮又防塵。”

沈歌連忙道謝:“伯父,麻煩您了。這些書是我爹一輩子的心血,能好好存著就好。”林逍母親端來糖水,遞給沈歌一碗:“傻孩子,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你的事就是我們的事。快歇歇,折騰這一路肯定累壞了。”沈歌接過糖水,溫熱的甜意順著喉嚨滑下,心裡也暖烘烘的。

接下來的幾天,一家人都在忙著安置沈歌帶來的東西。林逍按照沈歌的意思,在堂屋靠窗的位置搭了個矮櫃,專門擺放母親留下的銀飾和繡品;林逍父親則帶著林逍上山砍了鬆木,加班加點趕製書架,沒幾天就做出一個結實質樸的書架,刷上清漆後透著木頭的清香。當沈歌把最後一本古籍擺上書架時,夕陽正好透過窗欞灑進來,在書頁上投下斑駁的光影,她仿佛看到父親站在書架旁,笑著對她點頭。

日子在忙碌中過得飛快,轉眼就到了六月十二號。清晨林逍去院子裡挑水,看到牆上掛著的日曆,突然想起什麼,放下水桶就往堂屋跑。沈歌正幫著林逍母親擇菜,見他氣喘籲籲地進來,疑惑地問道:“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林逍搓著手,臉上帶著抑製不住的笑意:“沈歌,你看日曆,今天十二號了,咱們訂婚的日子,就剩七天了!”沈歌抬頭看向牆上的日曆,六月十九號那一頁被圈了個紅圈,是前些天林逍母親特意標記的。她的臉頰瞬間泛起紅暈,手裡的菜葉子都差點掉在地上。林逍母親笑著打趣:“看把這倆孩子急的,我早就開始準備了,被褥都曬好了,喜糖也讓張大媽幫忙訂了。”

林逍拉著沈歌的手,走到院子裡的棗樹下,認真地說道:“沈歌,我知道你爹娘不在了,委屈你了。但我向你保證,訂婚儀式絕不會含糊,以後我更會好好待你。今天我想帶你去縣城,扯塊好布,給你做一身大紅色的旗袍,訂婚的時候穿。”

沈歌愣了一下,連忙擺手:“不用這麼破費吧,我有衣服穿的。”在那個年代,定製一身旗袍可不是小數目,布料要好的,裁縫手工也要花錢。林逍卻固執地搖頭:“不行,訂婚是大事,必須穿得漂漂亮亮的。你是我林逍要娶的媳婦,絕不能委屈了。再說,咱們這兩年也攢了些錢,足夠了。”

林逍母親也在一旁幫腔:“沈歌,聽林逍的。女孩子家訂婚,穿身紅旗袍多喜慶。我年輕時也盼著有件旗袍呢,可惜那時候條件不允許。今天你們去縣城,順便把我攢的那點錢也帶上,一起存個存折,放家裡總擔心招賊。”

這話提醒了林逍,這兩年他跟著農場的老獵手進山打獵,賣了不少野味;之前和周哥商量的藥材試種,雖然還沒大規模收獲,但小規模培育的藥材籽也賣了些錢;加上沈歌從滬上帶回來的一些舊物,變賣了些不常用的,零零總總加起來,竟然有四萬多塊錢。這筆錢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放家裡確實不安全。

“娘,正好我也想把錢存起來。”林逍說道,“咱們留五千塊現金應急,剩下的都存成活期存折,這樣取用也方便,放家裡總擔心招賊。對了,我把之前咱們藏起來的那塊金磚取出來處理了下,敲打得變了形,切了塊五十克左右的下來,正好打些首飾給沈歌,也給娘你打一套,曉梅還小,先給她存著料。”

林逍母親眼神一動,立刻明白了兒子的意思——那兩塊一斤重的金磚,還有去年和虎子在山上日軍遺留工事裡找到的青花瓷盤,都是上報文物局後兩人私下各留的一套,至於宣德爐,是你當初用熊肉跟李老太爺換來的寶貝,這些事隻有家裡幾口人知道。她壓低聲音說道:“那金磚可是足兩斤重的硬貨,切五十克正好,打出來的首飾也夠分量。沈歌這孩子值得,咱們家不能委屈了她。你放心,出去說就按咱們商量好的,說是老房子牆角翻出來的祖傳物件,絕不出錯。”她轉頭看向沈歌,笑容愈發溫和,“沈歌,這是咱們家的心意,你可千萬彆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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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心裡感動得不行,眼眶都有些發紅。她知道林逍是真心待她,連他的家人也把她當親閨女一樣疼。她點了點頭,聲音帶著一絲哽咽:“謝謝伯父伯母,謝謝林逍。”

吃過早飯,林逍去西廂房的雜物間,挪開靠牆的舊衣櫃,露出後麵的暗格。暗格裡用油布層層包裹著幾個物件,他先取出裹著金磚的包裹——裡麵兩塊巴掌大的金磚沉甸甸的,泛著啞光的金屬光澤,其中一塊邊角明顯有敲打變形的痕跡,缺口處整齊利落,正是他昨晚特意處理的。他捏起那塊切下的五十克小金塊,用布擦了擦,小心翼翼放進隨身的帆布包。接著他又看了眼暗格裡的宣德爐和青花瓷盤——宣德爐是當初用熊肉跟李老太爺換來的,青花瓷盤是跟虎子一起找到的,如今都跟金磚一同妥善存放著,確認包裹完好後,才把衣櫃歸位。隨後他收攏家裡的現金,數了五千塊單獨放進口袋,剩下的三萬五千塊用報紙包好,和小金塊放在一起。

兩人坐著農場的通勤車到了縣城。縣城比農場熱鬨多了,街道兩旁擺滿了小攤,叫賣聲此起彼伏。林逍先帶著沈歌去了最大的供銷社,裡麵的布料區琳琅滿目,各種花色的棉布、的確良讓人眼花繚亂。售貨員看到兩人穿著整齊,連忙迎上來:“同誌,要點什麼布料?我們這裡剛進了一批上海的真絲,做旗袍最合適了。”

林逍眼睛一亮:“真絲的?拿出來看看。”售貨員從櫃台裡拿出一匹大紅色的真絲布料,展開後,布料上繡著細密的纏枝蓮紋樣,在燈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澤。“您看這料子,又軟又滑,顏色正,做旗袍最顯氣質了。”售貨員熱情地介紹道,“這可是緊俏貨,好多姑娘結婚都來搶呢。”

沈歌摸了摸布料,手感確實細膩舒服,可一看價格,連忙拉了拉林逍的衣角:“太貴了,要不少錢呢。”林逍卻毫不猶豫地說道:“就這個了!師傅,麻煩您量一下尺寸,我們要做一身旗袍,要做得精致些。”

售貨員喜笑顏開,連忙拿出軟尺給沈歌量尺寸。沈歌的身材纖細勻稱,肩窄腰細,正是穿旗袍的好底子。售貨員一邊量一邊誇讚:“姑娘身材真好,穿這旗袍肯定好看。七天後來取貨,保證給您做得合身。”林逍付了布料錢和手工費,一共花了八十多塊錢,在當時算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他看著沈歌羞澀的笑容,覺得一切都值。

從供銷社出來,兩人又去了縣城的農業銀行。那時候的銀行人不多,櫃台是用厚重的木板隔開的,隻留著幾個窗口。林逍走到窗口,把包裹著現金的報紙遞進去:“同誌,存定期。”

櫃員打開報紙,看到裡麵一遝遝的現金,眼睛都亮了,連忙問道:“同誌,存多少?存活期還是定期?”“三萬五千塊,存成活期。”林逍說道。在那個月工資普遍三十多塊錢的年代,三萬五千塊錢的存款絕對是鳳毛麟角,周圍幾個辦理業務的人都投來驚訝的目光。沈歌有些不好意思,往林逍身後躲了躲。

櫃員仔細核對了現金,又讓林逍填了存款單,最後遞給他一本紅色的存折:“同誌,您的存折拿好,密碼記牢了。”林逍接過存折,仔細看了看上麵的數額,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進貼身的口袋裡。走出銀行,沈歌鬆了口氣:“剛才好多人看我們,好緊張啊。”林逍笑著握住她的手:“以後咱們還會有更多錢,習慣就好。”

接下來,兩人去了縣城最有名的金飾店——“金盛祥”。店裡的櫃台擦得鋥亮,裡麵擺放著各種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鏈,在燈光下閃著耀眼的光芒。掌櫃是個五十多歲的老師傅,戴著老花鏡,看到林逍和沈歌進來,連忙起身招呼:“兩位同誌,想看點什麼?”

林逍從帆布包裡拿出金塊,放在櫃台上:“師傅,我們想用這個打些首飾。”掌櫃看到金磚,眼睛頓時亮了,連忙戴上手套,拿起金塊仔細端詳:“好東西啊,純度很高。兩位想打些什麼款式?”

“給我對象打一套訂婚用的,要有戒指、耳環、項鏈,款式要大方些。”林逍說道,“再給我娘打一個手鐲和一對耳環,給我妹妹打一個戒指和一條細項鏈。”他轉頭問沈歌,“你有什麼喜歡的款式嗎?”

沈歌看著櫃台裡的首飾,指著一對小巧的梅花耳環說道:“我喜歡這個樣式的,簡單又好看。”掌櫃連忙說道:“姑娘好眼光,這梅花款是我們店裡的新款,很襯年輕姑娘。我再給你們推薦幾款項鏈,這款水波鏈配個小吊墜,很秀氣。”

林逍讓掌櫃按照沈歌的喜好,再結合母親和妹妹的年齡,設計了幾款款式。掌櫃拿出紙筆,畫了草圖,又算了算所需的金料:“這塊金塊足夠了,打完全套還能剩下不少,我給你們熔成小金條,方便保存。”林逍點了點頭:“麻煩師傅做得精致些,七天後我們來取。”

“放心吧,保證給你們做得漂漂亮亮的。”掌櫃拍著胸脯保證,“我們‘金盛祥’做了幾十年的金飾,信譽絕對沒問題。”林逍付了手工費,又和掌櫃約定了取貨時間,這才帶著沈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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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一上午,兩人都有些餓了。林逍帶著沈歌去了縣城最好的飯館,點了四個菜:一盤紅燒肉、一盤炒雞蛋、一盤炒青菜,還有一盤沈歌愛吃的糖醋魚。那時候的飯館都是憑糧票和錢一起消費的,林逍早就準備好了糧票,大方地遞給服務員。

飯菜很快端上來,香味撲鼻。沈歌看著滿桌的菜,有些不好意思:“點太多了,咱們吃不完的。”林逍給她夾了一塊糖醋魚:“多吃點,你這幾天忙著收拾東西,都瘦了。以後我經常帶你來吃。”沈歌咬著魚肉,酸甜的味道在嘴裡散開,心裡也甜甜的。

吃飯的時候,鄰桌的幾個年輕人正在談論農場的收成。“今年雨水足,玉米肯定能高產,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賣個好價錢。”“可不是嘛,要是能有彆的營生就好了,總靠種糧食掙不了幾個錢。”林逍和沈歌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默契——種植藥材的事還在計劃階段,沒跟任何人透露,等萬事俱備再公布也不遲。

吃完飯,兩人又在縣城轉了轉。林逍給曉梅和小雅買了些糖果和發卡,給父母買了些糕點,才坐著通勤車回農場。回到家時,天色已經擦黑了。林逍母親看到兩人手裡的東西,連忙迎上來:“累壞了吧?快坐下歇歇。”

林逍把存折遞給母親:“娘,錢存好了,三萬五千塊活期,這是存折,您收著。”林逍母親接過存折,看著上麵的數額,聲音壓得低低的:“這麼多錢,存成活期也放心,要是以後要動用到大額的,也方便。”她小心翼翼地把存折放進首飾盒的夾層裡,又上了鎖——這首飾盒就放在床頭櫃的暗格裡,和那些寶貝物件一樣,都是家裡的定心丸。

沈歌把給曉梅和小雅買的發卡拿出來,遞給她們:“曉梅,小雅,這是給你們的。”兩個小姑娘看到漂亮的發卡,高興得蹦了起來,連忙戴在頭上,跑到鏡子前照個不停。曉梅跑到沈歌身邊,抱著她的胳膊:“舅媽,你真好!”小雅也跟著點頭,脆生生地喊:“舅媽最好了!”林逍看著這溫馨的一幕,心裡越發踏實——把沈歌娶回家,讓這個家更完整,就是他現在最迫切的心願。

林逍把打金飾的事跟母親說了,又拿出剩下的五千塊現金:“娘,這五千塊錢留著應急,家裡日常開銷也從這裡出。”林逍母親點點頭:“我知道了,金飾的事你放心,等做好了我親自給沈歌送去。對了,暗格裡的那些物件,不管是你換的宣德爐,還是跟虎子找的瓷盤、金磚,我昨天都檢查了一遍,油布都裹得嚴實,沒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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