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眼看快滿兩個月的時候,周青青那邊終於有了消息,她把自己打探到的關於林楠爺爺奶奶的最新情況,一五一十地彙報了過來。
核心事件,還是圍繞著林楠那個小叔的死。
據說,林楠的爺爺奶奶因為小兒子的死,徹底豁出老臉,對著那個當初“捉奸”、間接導致他們兒子摔下樓的女人一家,開始了不依不饒的糾纏和鬨騰。
他們堵在人家門口,拍著大腿哭嚎,話裡話外就圍繞著兩個中心思想:
“是!我兒子是做得不道德!是跟你們家女人搞破鞋了!可他有天大的錯,也罪不至死啊!”
老太太宋歌哭得撕心裂肺,仿佛她兒子是什麼蒙冤受屈的良民。
緊接著,話鋒一轉,就開始胡攪蠻纏,試圖把水攪渾:
“再說了,這種醜事,是我兒子一個人就能做成的嗎?一個巴掌拍不響!你們家那女的要是個正經的,能勾搭有婦之夫?現在出了人命,就想把自己摘乾淨?沒門兒!”
那意思再明顯不過——我兒子有錯,但你們家也不是好東西!想獨善其身?不可能!
必須為他們的“寶貝兒子”的死付出代價!
那戶人家起初還試圖講道理,但林楠的爺爺奶奶完全是油鹽不進,認準了“我兒子死在你們這兒,你們就得負責”的死理。
天天堵門哭嚎、撒潑,鬨得左鄰右舍不得安寧,各種風言風語也傳得沸沸揚揚。
那家人走到哪兒都有人指指點點,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嚴重影響。
實在不堪其擾,他們偷偷去谘詢了律師。結果律師的分析讓他們心涼了半截——儘管林小叔是偷情、自己失足摔下樓,但事情確實發生在他們家中,且與家庭糾紛直接相關。
從法律角度看,他們很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責任,就算打官司,法官基於人道主義和實際情況,也很大可能會判他們承擔部分賠償。
說白了,這事兒就像粘在鞋底的口香糖,甩不掉,惡心人,還可能要破財。
一想到打官司要耗費的時間、精力和可能更高的賠償金額,那家人權衡再三,最終隻能打落牙齒和血吞,選擇了最憋屈也最實際的方式——私了。
他們主動找到了還在不依不饒的林家老兩口,捏著鼻子認栽,提出可以給一筆賠償金,隻求他們拿了錢趕緊走人,彆再來了。
這正中了林楠爺爺奶奶的下懷。他們鬨騰這麼久,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最終,一番拉扯之後,那家人掏出了一筆不算小數目的“補償款”,總算送走了這兩位如同跗骨之蛆的老人。
林楠聽得津津有味,忍不住追問,語氣裡帶著吃瓜群眾特有的好奇和幾分難以置信:“這就完了?那對夫妻呢?尤其是那個男的,真就這麼認了?這口氣也能咽下去?”
他代入了一下那個丈夫的處境,隻覺得一股憋悶感油然而生:“老婆跟人偷情偷到自己家裡,奸夫意外死在自己家,最後不但沒討著說法,反而被奸夫的爹媽鬨得賠了錢?這擱誰身上能受得了?也太憋屈了吧!”
周青青顯然打聽得很仔細,撇了撇嘴,繼續爆料:“那男的當然不能這麼算了。可離婚也不現實。夫妻兩個財產糾葛深,還有孩子。”
“離了倒是痛快,可之後孩子怎麼辦?男人估計也掂量自己沒本事再輕易娶一個。可湊合著過,心裡那根刺又時時刻刻膈應著。所以後來,兩人就開始天天乾架,家裡雞飛狗跳的。”
她頓了頓,語氣變得有些微妙:“最後,是那女的想出一招……她說:‘反正咱倆也分不開,之後幾十年這麼膈應著過也不是辦法。我承認我對不起你。但你之後也對不起我幾次,咱倆就算扯平了。之後這事兒就過了,往後日子好好過,行不行?’”
“嗯?”林楠沒太聽明白,“什麼叫‘你也對不起我幾次’?這怎麼扯平?”
周青青摸了摸鼻子,臉色也變得相當神奇,壓低了些聲音:“呃……就是那女的,主動給她老公花錢,找人……上家裡‘服務’。”
林楠眼睛瞬間睜大,這瓜的走向真是越來越離奇:“等等……信息量有點大。花錢找人?上家裡服務?是我想的那個意思嗎?”
周青青點了點頭,表情是一言難儘的荒謬:“對,就是你想的那個意思。聽說那女的大概是覺得,用這種‘補償’方式,能把她出軌的事‘抵消’,算是用一種極端的方式,強行把兩人拉回所謂的‘平等’位置,然後心安理得地要求‘翻篇’。”
林楠被這神操作震得半晌沒說出話,好一會兒才吐出一句:“……這都行?這女的……是個人才啊!”
用這種方式來“扯平”和“修複”關係,簡直聞所未聞,扭曲中又透著一股被現實逼到牆角後,破罐子破摔的、畸形的“務實”和“算計”。
“那男的呢?他同意了?”
周青青聳聳肩:“怎麼想的不清楚。反正,據說……聽說還真有那麼幾回。也不知道是出於報複心理、自暴自棄,還是真被那套‘扯平’理論給繞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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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兩口子關係表麵上是緩和了點,至少不在家裡明著乾架了。”
這結局,沒有快意恩仇,沒有乾脆利落的分道揚鑣,隻有一種在爛泥潭裡互相捆綁、互相折磨,最後達成一種詭異且不堪的平衡與妥協。
林楠咂咂嘴,消化著這匪夷所思的後續,隻覺得這現實生活,有時候比任何編排的狗血劇都要來得魔幻和諷刺。
他聽得嘖嘖稱奇,忍不住好奇周青青的消息來源:“這種細節你都能打聽到?也太清楚了吧!”
周青青一副“這你就不懂了”的表情,解釋道:
“這事兒在他們那片小區,根本就不是什麼秘密。那兩口子就是普通人家,沒什麼大錢,做不到說搬家就搬家。出了這種‘轟動’全小區的醜聞,左鄰右舍誰不多看幾眼,多議論幾句?有點風吹草動,立刻就能傳開。”
她壓低了些聲音,帶著點分享隱秘的意味:
“而且,還真有那看熱鬨不嫌事大、或者本身就嘴賤的人。有人就當街攔過那女的,用那種半是調侃半是羞辱的語氣說:‘哎,你們家賠了老林家那麼一大筆錢,窟窿不小吧?這禍說到底是你惹出來的,你就不想個法子……掙點外快,補貼補貼家用?’”
周青青語氣帶著點意味深長:“那意思,你懂吧?”
“結果你猜怎麼著?那女的當時沒翻臉,也沒羞臊哭鬨,反而當場就答應了!說她晚上就去‘上班’。”
“結果,到了晚上,她真去了!還專挑那男人家裡老婆、孩子、老人在的時候,直接找上門去了!”
周青青描述得繪聲繪色,“一進門,二話不說,就開始脫外套,然後當著人家一大家子的麵,把白天那人怎麼擠兌她、讓她‘掙外快’的事,原原本本、大聲地說了出來。說完,還指揮那家的女主人:‘去,給我騰個房間出來,收拾乾淨點。’”
“這操作,直接把那家人都給乾懵了!那男人的老婆反應過來,當場就炸了,跟自己男人撕打起來,質問他在外麵到底招惹了什麼東西回家!”
“而那女的呢?”周青青語氣裡甚至帶上了一絲詭異的“敬佩”,“她特彆淡定,就跟看戲似的圍觀那夫妻倆打架。瞅見人家飯桌上有沒收拾的飯菜,她居然坐下來,自顧自地吃起來了!”
“等吃飽喝足,看那夫妻倆打得差不多了,她猛地站起來,一把將飯桌給掀了!‘哐當’一聲巨響,總算讓那混亂的場麵暫時安靜了。”
“然後,她抹抹嘴,對著那目瞪口呆的一家人,理直氣壯地伸出手:看樣子我這生意是做不成了,但出場費你得結一下。”
“經過這麼一鬨,”周青青總結道,“徹底沒人敢再去招惹她,說三道四了。都知道這是個真豁得出去、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狠角色,惹急了她,她真能讓你當眾下不來台,甚至把你家攪得天翻地覆。”
林楠聽完,沉默了好幾秒,最終也隻能感歎一句:“……是個狠人。為了活下去,或者說為了不被欺負,真是把‘光腳不怕穿鞋的’發揮到極致了。”
林楠並未察覺到,此刻坐在他身旁的周青青,那雙眼睛裡正迸發出怎樣驚人的亮光,她心底翻湧的,完全是另一場驚心動魄的海嘯!
原來……一個女人,竟然還可以這樣活著?!
即便在林楠的指點甚至可以說是“撐腰”下,她鼓起了這輩子最大的勇氣,用最直接、最狠厲的手段報複了周濤,將他徹底打入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
然而,肉體上的施暴者可以被製服,可那些經年累月的傷害,那些被強迫、被侵犯的肮臟記憶,早已如同最惡毒的詛咒,深植於她的靈魂。
她潛意識裡始終覺得自己不乾淨,覺得自己低賤,仿佛永遠洗不淨一身汙穢,根本不配去觸碰任何光明和正常的未來。
她自己,早已無聲地給自己套上了一層又一層沉重的枷鎖——名為“恥辱”、名為“汙穢”、名為“丟人”。
這些枷鎖來自吳雯日複一日的“教誨”,也來自社會無形的規訓,壓得她喘不過氣,幾乎要在沉默中腐朽。
可剛才聽到的那個女人的行事方式,就像一道狂暴卻耀眼的閃電,以最粗糲、最不容置疑的姿態,猛地劈開了她心中那片被陰霾籠罩的天地!
原來,那些曾經能讓她羞憤欲死、恨不得立刻消失的“貞潔羞辱”,那些她看得比命還重的“清白名聲”,一旦自己率先不在乎了,親手將它碾碎踩在腳下,彆人竟然就再也無法用這套東西來傷害她、綁架她分毫!
那個女人,用一個近乎自毀的、潑辣到蠻橫的示範,向她赤裸裸地展示了一種截然不同的生存法則:當你不再害怕弄臟自己,甚至主動跳進泥潭打滾,那麼,那些站在乾淨地方指指點點的人,就會發現他們失去了所有武器——因為你比他們更“不怕臟”!
這無關道德評判,甚至顯得偏激而極端。
但在此刻的周青青看來,這不啻於一場振聾發聵的、另類的“思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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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緊緊攥著拳頭,指甲深深掐進掌心的軟肉裡,那細微卻清晰的痛感,讓她混亂的思緒變得無比清醒和銳利。
林楠幫助她擺脫的,是周濤施加的、實實在在的肉體傷害。
而那個女人,卻用她驚世駭俗的行為,一點點敲碎了吳雯多年來給她灌輸的、關於“丟人”和“羞恥”的精神囚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