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還在下,淅淅瀝瀝,像是老天爺哭乾了洶湧的淚,隻剩下綿長的嗚咽。
事故現場早已被警戒線圍起,燒焦的車輛殘骸扭曲成猙獰的模樣,被雨水衝刷著,淌下渾濁的黑水,帶著刺鼻的焦糊味,彌漫在冰冷的空氣裡。
沒有人敢靠近,隻有風穿過殘骸的縫隙,發出嗚嗚的聲響,像極了那天徐鳳雅最後輕喚“誌剛”的聲音。
李誌剛的堂弟李誌強趕到時,隻看到一片狼藉。消防員告訴他,車裡找到了兩具緊緊相擁的遺體,已經辨認不出原貌,隻能通過衣物殘留的碎片和隨身物品確認身份。
李誌強紅著眼眶,哆哆嗦嗦地在認領單上簽下名字,指尖冰涼,連筆都握不穩。他不敢相信,昨天還笑著約他周末一起喝酒的堂哥,那個把嫂子徐鳳雅寵得像公主一樣的男人,就這麼沒了。
他記得堂哥總說:“鳳雅跟著我沒享過什麼福,我得好好疼她。”
是啊,怎麼能不疼呢?
徐鳳雅是鄰村出了名的好姑娘,當年李誌剛家窮,媒人跑斷了腿,也沒人願意把女兒嫁給他。是徐鳳雅,不顧家人反對,鐵了心要跟他,說:“誌剛人好,肯吃苦,跟著他,我心裡踏實。”
結婚時,李誌剛沒能力給她像樣的婚禮,隻扯了一塊紅布,買了兩斤喜糖,就在村裡的土坯房裡拜了堂。可他把徐鳳雅寵成了公主,家裡的重活累活從不讓她沾手,冬天怕她凍著,把她的腳揣進自己懷裡暖;夏天怕她熱著,半夜起來給她扇扇子;她愛吃鎮上張記的紅糖糕,他哪怕跑二十裡路,也會買回來給她當零嘴。
李誌強還記得,去年堂哥生日,徐鳳雅親手織了一件藏青色的毛衣,針腳不算特彆工整,卻是她熬了好幾個晚上織成的。李誌剛穿上時,笑得合不攏嘴,逢人就說:“我家鳳雅織的,暖和,比什麼都好。”
那件毛衣,後來被李誌剛寶貝似的收在衣櫃最裡麵,隻有降溫時才舍得穿,穿之前還會小心翼翼地拍掉上麵的灰塵。
可現在,那個穿毛衣的人,那個織毛衣的人,都化作了灰燼。
李誌強收拾他們的遺物時,走進了那個住了十年的土坯房。房子很舊,卻被徐鳳雅打理得乾乾淨淨,窗台上還擺著幾盆多肉,是她去年特意從集市上買回來的,如今沒人澆水,葉片已經蔫了,耷拉著腦袋,像失去了生機的孩子。
客廳的牆上,掛著他們的結婚照。照片已經有些泛黃,李誌剛穿著洗得發白的襯衫,笑得一臉憨厚,徐鳳雅依偎在他身邊,穿著那件白色的連衣裙,眼角的梨渦淺淺,眼裡的光,亮得像星星。
李誌強伸手,指尖輕輕拂過照片上徐鳳雅的臉,冰涼的觸感讓他瞬間紅了眼眶。他想起堂哥曾指著這張照片,跟他炫耀:“你看你嫂子,當年多好看,現在也好看,怎麼看都看不夠。”
臥室裡,衣櫃還敞開著一角,裡麵掛著幾件徐鳳雅的衣服,有她最喜歡的碎花裙,有平時穿的棉布衫,還殘留著淡淡的、她常用的皂角香。旁邊的抽屜裡,整整齊齊地疊著李誌剛的衣物,最下麵,壓著那件藏青色的毛衣。
毛衣還是那樣,隻是少了穿它的人。
李誌強拿起毛衣,入手還有些柔軟,仿佛還殘留著李誌剛的體溫。他忽然想起,前幾天打電話,堂哥還跟他說:“今年冬天冷,我得讓鳳雅多穿點,她體寒,彆凍著了。”
可現在,冬天還沒到,他們就已經不在了。
床頭櫃上,放著一個老舊的筆記本,是徐鳳雅的。李誌強猶豫了一下,還是翻開了。
裡麵沒有華麗的辭藻,隻有一頁頁樸實的記錄,全是關於李誌剛的點點滴滴。
“今天誌剛去鎮上拉貨,回來給我帶了紅糖糕,還是熱的,真甜。”
“下雨了,誌剛怕我淋著,背著我回家,他的後背真寬,很安心。”
“誌剛說,等攢夠了錢,就帶我去雲南,看洱海,看雪山,我等著。”
“今天跟誌剛拌嘴了,其實我不是故意的,就是有點委屈,他哄了我好久,還給我煮了雞蛋麵,以後不跟他生氣了。”
……
最後一頁,日期停留在事故發生的前一天。
“明天要跟誌剛一起去縣城進貨,順便給他買件新外套,他的那件穿了好幾年了,袖口都磨破了。希望路上平平安安,早點回來,給他做他愛吃的紅燒肉。”
字跡清秀,末尾還畫了一個小小的笑臉,帶著對未來的憧憬。
可這份憧憬,永遠停在了那個暴雨傾盆的下午。
李誌強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抱著那個筆記本,失聲痛哭。眼淚砸在紙頁上,暈開了墨跡,就像他們來不及圓滿的人生,被那場大火,燒得支離破碎。
窗外的雨還在淅淅瀝瀝,打在窗欞上,發出噠噠的聲響。房間裡,舊物的餘溫一點點消散,隻剩下無邊無際的冰冷和絕望,纏繞著,讓人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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