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一路狂奔到安全的地方才停下,喘著粗氣。
米爾斯忽然抓住林歌的衣領,憤怒地說道:“法克,你在搞什麼鬼?演我是吧?那三個黑鬼,這麼遠你都能鏢中他們的腦袋!五米的飛鏢靶你打不中?”
林歌推開他,也是沒好氣地說道:“滾蛋,老子冒著被砍死的風險演你?我有病啊,再說了,贏了我還有錢賺呢!”
米爾斯擦了擦汗,聞言也覺得有道理:“也是……你這家夥真是奇葩,我都以為是白賺的錢了。”
“可能是太緊張了吧。”林歌也擦了擦汗,把發揮失常歸結於心態。
米爾斯覺得有道理,也沒有過多糾結這事,反正沒出事,他問道。
“我們換個地方再繼續喝?我都還沒有喝夠呢!”
但林歌已經困了,連續幾個月高強度工作沒有休息,今天算是難得能夠早睡一次,明天早上起來又是打工的一天,於是他擺了擺手。
“算了,回家睡覺吧。”
米爾斯笑了一聲。
“你那個也算家?”
“怎麼不算呢?”
雖然是個帳篷,但林歌天天都在附近領生活用品,吃喝也不愁,除了不安全,他的帳篷睡得還挺舒服的。
就是洗漱隻能跑去公共衛生間有點操蛋。
米爾斯也沒有強求:“行吧,隨你便,那就走吧,我們正好順路。”
他家離林歌所在的社區不遠。
兩人在洛杉磯的夜色下並肩行走,路上偶爾有閃著氛圍燈的警車經過,經常能看到嗨高了的癮君子在路邊跳著詭異的舞蹈。
漆黑的巷子深處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有黑人在裡麵交易,街邊的妖豔女郎不斷對兩人發出對戰邀請。
對於這些特色風景,林歌早已經習慣了。
這時,米爾斯捅了捅林歌的胳膊,大拇指指了指旁邊搔首弄姿的女郎,壞笑道:“要不要放鬆一下?哥請你。”
看米爾斯輕車熟路的樣子,他八成是個熟客,但林歌一點興趣都沒有,直白地說道:“不要,我怕得病。”
“哈,哈!”米爾斯竟無力反駁,“好吧,你是對的。”
兩人穿過街區,來到林歌的家……然後林歌臉就垮了,他的“家”被毀了。
帳篷完全塌了,裡麵到處都是被踩踏的痕跡,亂作一團,吃的全被拿走了,剩下一堆破爛。
米爾斯見狀吹了個口哨:“上帝保佑咯,現在怎麼辦?”
林歌揉了揉臉道:“還能怎麼辦,明天再去領一個新的帳篷唄,今晚隻能找個公園湊合一下。”
林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了,這些吊流浪漢確實一點素質都沒有,但也沒辦法,他一天大部分時間都沒法在帳篷裡,更沒有任何保護措施。
米爾斯聞言攤了攤手:“噢,康忙,bro,不要把自己描繪的這麼悲慘好嗎?我會覺得你在暗示我。”
“暗示你什麼?”林歌沒搞懂。
“行了,彆廢話了,去我家住,正好陪我繼續喝酒。”
“你家?方便嗎?你的家人們會介意的吧!”林歌倒是不介意去米爾斯家裡住,起碼比睡大街強吧?並且他剛剛提出想去放鬆,證明他的性取向應該是正常的。
米爾斯笑了一聲說道:“你想多了,我沒有家人。”
林歌愣了一下,米爾斯說的輕鬆,但林歌卻聽出來一股悲涼的味道。
“那就這麼定了,走吧!”
米爾斯一邊朝前走一邊說著他的家庭情況。
“我的父親是消防員,在我十歲那年葬身了火海,我母親受不了這沉重的打擊,兩年之後也去世了,原本我還跟一些親戚有聯係,服役之後聯係就少了,到現在基本上不聯係了。”
林歌眨了眨眼睛,他倒是坦誠。
“那你沒有妻子,或者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