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裝了一個ag型6x48毫米光學瞄準鏡,就是小海螺。
米爾斯得意地說道:“怎麼樣?認識不?肯定不認識吧!”
林歌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說道。&t公司eisacpany,劉易斯機器與工具公司)為英國研製生產的一種半自動步槍。”
“這是一把精確射手步槍啊!打的7.62x51毫米北約標準口徑。”
米爾斯呆了一下:“法克,這你都知道?”
“這還是我從阿富汗繳獲的槍,平時用不上,我的射術也用不上這個,就收藏起來了。”
林歌點了點頭,這就解釋得通了。
這把槍多用於駐阿富汗英軍的一等射手,這狗東西運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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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歌當即抬起槍感受了一下,沒法開槍感受不到太多,但比ak要重許多,重了大概快兩公斤吧,林歌反倒是喜歡重一點的手感。
“嘖嘖,真想開兩槍試試,唉,你有這種好東西居然不用?真是暴殄天物!”
林歌現在還體會不到收藏槍械的意義,在他看來,優秀的,值得收藏的槍,那就更應該出現在它該出現的地方才對啊!
就是要大殺四方才能體現好槍的價值!
米爾斯白了他一眼說道:“我又不是精確射手,沒有精確射手的準度和技巧,在實戰中用這把槍反而會變成累贅的知道嗎?再說了,我現在大部分時間都在美國,最壞的情況就像今天那樣交火,根本不用中遠距離射擊。”
這方麵林歌確實不懂,無法反駁,隻能羨慕……
雖然這些槍都不是他的夢中情槍,但都是實打實的軍版真貨,也足夠讓林歌垂涎三尺了!
媽的,掙錢,買槍!
看到林歌像是便秘的表情,米爾斯爽快了,笑了兩聲說道。
“等你掙錢了,你愛買什麼槍買什麼,愛怎麼改裝都行。走吧走吧,喝酒喝酒。”
兩人又回到客廳,繼續喝酒聊天。
到半夜快一點的時候,林歌終於是有點撐不住了,在米爾斯喝醉的碎碎念中沉沉睡去。
這段日子他實在太累了,加上之前的睡覺的時候安全沒有保障,環境雖然還行,但半夜總怕有人進他的帳篷,所以睡眠很淺。
這次終於能安心睡個好覺,睡的死沉死沉的,第二天還是被米爾斯的手機來電吵醒的。
林歌睡在沙發上,聽到手機鈴聲,迷迷糊糊地半睜著眼睛,這鈴聲不是他的,他翻了個身子,踹了踹躺在地毯上打鼾的米爾斯。
“嗯?嗯!”
米爾斯也睡的死沉,被林歌踹醒之後才聽到鈴聲,在地板上摸索了一會兒才摸出手機,閉著眼睛接通了電話。
“喂?我是米爾斯。”
“嗯……嗯,嗯?”
米爾斯坐了起來,打了個哈欠,“好,我……”他看了一眼時間,“一個鐘頭後來找你,嗯,就這樣。”
說完,他把手機一掛,踢了踢林歌的腳。
“起來,來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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