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夥計們,我們馬上就要到了!”
眾人在路邊又等了大約二十分鐘,兩輛貨車從遠處駛來,背後就是初升的太陽,趕路趕了一晚上,一看到太陽,林歌感覺馬上就熱起來了。
貨車停在九人麵前,車上下來兩個墨西哥人,一個中年人,一個年輕人,西蒙跟那個中年人擁抱了一下說道。
“好久不見,蘭托。”
蘭托卻擺了擺手,歎氣道。
“說實話,我真希望一輩子都見不到你。”
接著對年輕人招了招手,年輕人從車上拿下來兩個大包,西蒙說道。
“換衣服吧。”
“還要換?我們已經穿了休閒衣了。”林歌說道。
西蒙搖了搖頭說道:“不不,你們還不夠‘休閒’。”
米爾斯打開包一看,裡麵都是破舊的二手衣服,對比他們身上的確實更加休閒。
“還有,把你們的防彈衣都脫了,被裡麵的人發現,我敢保證他們會把子彈全塞進你們的屁眼裡!”
在西蒙的地盤,大家也沒有過多彆的想法,乖乖照做。
全員換完衣服之後,效果還真好,看著跟一群鬨饑荒的流浪漢似的。
西蒙很滿意,然後把大家的裝備都裝在包裡,隻給眾人留了手槍,招呼眾人上車。
貨車後麵是兩排對向的座位,車門一關,外麵什麼情況完全都不知道,林歌覺得這樣不對,於是強烈要求他要坐副駕駛,他不喜歡這種兩眼一蒙黑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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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賣了都不知道還搞毛。
彆到時候後門一開,一個火箭筒對著他們,死都死的不明不白。
這是有點違規的,西蒙並沒有第一時間答應,而是看向蘭托,蘭托點了一支煙,上下打量了林歌一番說道。
“可以,他跟那些黃種人沒什麼不同,讓他坐我兒子的車。”
得到了蘭托的認可,林歌得以坐到了後麵那輛車的副駕駛。
而其他人沒有林歌這麼多事,或者說他們都已經習慣了,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執行過類似的任務,後車門一開就是開乾。
眾人開始了第三趟路,就在眾人要上車的時候,西蒙的兜裡忽然傳出“嘀哩嘀哩”的聲音。
他拿出手機,看了眾人一眼,這代表他們已經被發現了。
西蒙並沒有接,而是說道。
“時間緊迫,上車吧,到了就開始乾活!”
兩輛貨車朝著華雷斯開去。
蘭托的兒子好奇地問林歌。
“你們去華雷斯殺人還是找人的?”
“都有。”
“噢,那你們是合法的還是不合法的隊伍?”
“都是。”
“……”
車子開了大約半個鐘頭,馬上要進華雷斯境內的時候,路邊突然竄出來一群蒙著口罩的人端著“山羊角”在馬路中搞了個路障,封鎖了半條路,進行檢查。
“山羊角”是ak47在墨西哥特有的稱呼,因其彈匣彎曲得名。
蘭托的車剛好過了,沒有被檢查到。
林歌問道。
“他們是政府的士兵嗎?”
蘭托的兒子抿了抿嘴說道。
“穿著製服,應該是吧,不清楚,毒販和政府也沒有多大區彆……奇了怪了,好久沒有見他們這樣在馬路上攔車了。”
林歌皺了皺眉頭,感到一絲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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