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爾斯看了他一眼,問道:“瓦特?怎麼了嗎?”
“不對,聲音不對,你們沒有聽見嗎?”
“什麼聲音?”米爾斯笑了一聲:“兄弟,你是不是被迫害妄想了,我們很安全,再有十分鐘,我們就進入美國境內,再過二十分鐘,就會躺在病床上吹牛逼了明白嗎?”
他右手握著方向盤,左手攤了攤說道:“看看周圍,平的就算是條狗我都能看見。”
但他剛說完,那聲音卻越來越大,“嗡嗡嗡”的在響,米爾斯閉上了嘴巴。
林歌看向了一座山頭,沉聲說道:“還記得那個山洞嗎?埃爾帕索可不隻有荒原,山頭更不少!”
他說完,一架直升機從山頭背後竄了出來,朝著他們飛過來。
林歌一下就認出來了,那是一架uh1休伊。是美國貝爾直升機公司研製的通用直升機,墨西哥軍隊采購這飛機用於火力支援!
亨德森看到這架uh1休伊,也一下直起了身子,嘴上罵道:“你他媽在跟我開玩笑對嗎?!”
隨後趕緊將槍口對準了直升機。
米拉歎了口氣,她真的麻木了,說了一句:“毀滅吧,趕緊吧。”
但還是將槍口對準了直升機。
林歌同樣將槍口對準直升機,對著米爾斯說道:“我覺得你是時候改名了,烏鴉更適合你!”
134型重機槍的槍管開始轉動,7.62x51毫米nato彈朝著悍馬瘋狂傾瀉而來。
這槍還有很多個名字,最為國內同學熟知的應該是加特林。
裝載在直升機上的應該是gau2ba型,這吊槍每分鐘能夠發射6000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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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克……”
米爾斯趕忙打方向盤,一邊吼道:“他們瘋了嗎?這已經到邊境了,難道他們想跟美國政府開戰嗎?!”
亨德森不斷扣動扳機,但要麼打不中,要麼隻能擊中直升機的軀體,造不成任何傷害。
“油門踩到底!這是他們最後的嘗試了!”
林歌同樣在認真開槍,在高速移動的車上想要擊中同樣高速且不規則飛行的直升機裡的人,是一件幾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有太多因素會影響射擊準度。
所以林歌沒有選擇節省子彈,憑感覺確定機槍手的位置,然後扣住扳機一梭子射了出去。
結果才打了十幾發子彈,就沒子彈了。
這是林歌最後一個彈匣,他把槍放在副駕駛上,拿上ak103接著開槍。
機槍的子彈打在公路上出現一個個彈洞,威力著實嚇人。
但機槍手也不是無所畏懼,怎麼說下麵也是有三杆槍同時射擊,瞬時火力並不弱。
打在機身上泛起一個個火花,機槍手也怕死,有時候不得不規避彈道!
但優勢還是太大了,第三輪掃射的時候,成功擊中了左右搖擺的悍馬!
一顆子彈擊中了發動機,一顆子彈打爆了輪胎。
悍馬的速度超過了150公裡每小時,如此高速移動中被擊中,立刻就失控了。
米爾斯吼道。
“要翻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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