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城鎮上了公路後,又開了大約五十公裡,三輛車就停在了路邊,眾人開始整頓休息。
受傷情況都還好,受傷最嚴重的還是林歌,身上有一片片淤青,那是子彈隔著防彈衣打出來的傷。
身上還有一些燒傷,但並不嚴重,還有一些皮外傷,稍微包紮一下就行了。
林歌最大的問題還是。
防彈頭盔和防彈衣都沒了。
防彈頭盔是為了找出那個狙擊手的位置,當做誘餌用掉了,防彈衣就不用說了,勾在了鋼筋上,算是救了林歌一命。
其實一件防彈衣能夠做到這種程度,已經算是完成使命了。
林歌還特意把他帶上了車,然後休息的時候給挖了個坑埋了。
厚葬!
愛麗絲擔憂地說道:“我們還是先給你找個防彈衣再說吧,路途還長,後麵指不定還會遇到什麼樣的襲擊,沒有防彈衣太不安全了。”
林歌不願意了,搖頭拒絕道:“算了吧,現在上哪去找防彈衣,而且這裡買的防彈衣,質量有保證嗎?要是穿上重的要死,還不防彈,那不純純拖累嗎?”
“防彈衣一定要防彈啊,愛麗絲小姐。”
愛麗絲聞言,歎了口氣,林歌說的倒是沒錯。
隨著現代軍事科技越來越發達,越來越多武器裝備民間都能夠手搓了,防彈衣當然也是。
每一個民間製作防彈衣的人對防彈衣的理解都不同,裡麵加的各種東西都不相同。
有加沙子,疊書本的,還有水呢……薄薄的鐵片再加上這些東西,就能賣了。
也許有些防彈衣的效果確實還可以,勉強能夠達標,但無一例外都重的要命,根本不適合打仗穿,在特定情況下穿穿得了。
林歌說道:“而且不穿防彈衣我覺得鬆快多了,打起來的時候戰鬥力都能強上一檔,你知道的,對我而言,速度才是我的生命線。”
愛麗絲知道林歌說的沒錯,但對她而言,不安全就是不安全,她始終堅持讓林歌穿防彈衣,隻不過拗不過他。
這時,波爾克過來問林歌:“老板,那個向導的任務已經結束了,要讓她回去嗎?”
“五十公裡有點遠,但並不是走不回去。”
林歌看了波爾克一眼,你他媽才是活閻王啊……
他看了一眼遠處的納迪婭,小姑娘正和米爾斯聊著天,哦,對了,米爾斯這家夥的耳麥壞了也是一件麻煩事。
除了他倆之外,其他人都沒什麼事。
他想了一下說道:“不,留著她吧,雇她到這次任務結束,我們還在敘利亞境內,她還有作用,另外,隊伍裡還是要有一個會說阿拉伯語的人,你覺得呢?”
波爾克想了一下說道:“那就聽你的。”
接著波爾克回去跟納迪婭說明了情況,林歌遠遠地就能看到納迪婭雀躍,感激地看向他。
林歌笑了一聲,拿起對講機道。
“檢查完車子就開始休息吧,由愛麗絲先值夜。”
林歌說完,正想上車睡覺呢,兜裡的手機忽然響了,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直接接通,也不等吉米說話,林歌就開口道。
“我要睡覺了,什麼事?”
吉米也是長話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