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其實覺得自己是找了個不錯的位置。
這次,他們相當於變成了伏擊方,不同的地形,尋找不同的伏擊位置是一門講究。
工廠內,距離近,子彈密度高,對掩體的要求就比較高。
但無論什麼樣的掩體,如果是能夠做到自己露的少,自己的視野又好的效果,那就是非常優秀的掩體。
其次是減少敵人的可射擊麵積。
比如在南非那個礦坑,神樹防務所有人的開槍角度基本上隻有一個,那就是正前方,左右後都是絕對安全的,除了那個戴斯蒙德的空降外。
而這次在工廠內,如果選一個左右後都可以杜絕敵人偷襲的點位,就非常苛刻,基本上都在犄角旮旯,完全沒有活動空間。
雖然隻要管正麵的敵人,但由於空間太小,自己也相當於被鎖定在了角落。
而林歌選了個在一樓的一個廢棄化學桶堆,看上去掩體不少,但實際上也沒有這麼安全,因為桶堆比較分散,如果找對角度,好多個地方都能直接打進來擊中林歌。
雖然敵人並沒有這麼準,但子彈多了,還是有一些漏網之彈鑽了進來,在裡麵狹小的空間亂彈。
而林歌因為角度的原因,射擊時大時小,敵人的數量又多得讓人發麻,林歌雖然命中效率高,但還是被成堆的敵人貼了過來!
那些人從各個位置包了過來,林歌換了個彈匣,對左右的敵人根本渾然不知,他的正麵已經倒下了十幾個人了!
這時,耳麥裡忽然傳來了布朗的聲音。
“老板!後麵!!”
林歌剛換好彈匣,聽到這聲音,都還沒有來得及把子彈上膛呢,就掏出手槍扭著身子對著身後。
身後果然殺進來了兩個敵人,這兩個人在漆黑的工廠內甚至都還沒有看清楚林歌的位置呢,就已經被林歌“啪啪”兩槍乾掉了。
其實林歌對格洛克係列的槍一直是有偏見的。
有的人很喜歡這把槍,認為這把槍不僅輕,而且好看,扳機保險也非常迅捷方便,總之性價比非常高,非常可靠。
但林歌恰恰又不喜歡輕的槍,跟好看就更不沾邊了,方方正正不錯,但這也太方正了!
不過沒想到在實戰上林歌的感受卻出奇的好。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扳機保險的“快”,掩蓋了其他的缺點。
這一點太適合林歌的戰鬥風格了。
他打仗,太多這種需要快速掏槍開槍的時候了,這把槍完美地適配林歌的特點。
林歌都在想回去找一些扳機保險的手槍來選一選了。
林歌乾掉了這兩個人,布朗又說道。
“老板,你周圍的敵人太多了!我暫時沒法幫你,他媽的,都已經打上來了!”
隨著布朗的話說完,其他人也是叫苦不迭。
“我他媽受不了了!老板,差不多可以了吧?再這樣下去我遲早要吃槍子了!!”
波爾克則是說道:“老板,我的身體快撐不住了。”
波爾克這樣說,估計是真的快要到極限了。
然後是米爾斯,他沒有耳麥,但也通過自己的方式表達著困境。
“法克你們所有人!!來啊!!殺了老子!!”
林歌一邊聽著耳麥幾人的彙報,另外一邊還聽到了敵人的腳步聲。
他把槍口對著鐵桶拐角的位置,“啪啪啪”又開了三槍,又打死了一個敵人。
這三槍讓林歌知道,拖延不下去了,於是果斷說道。
“no!!”
他話音落下,工廠內各個地方就開始響起了煙霧彈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