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正好有一個紮克的手下經過門口,看了一眼裡麵神樹防務的眾人,停下來笑著說道。
“怎麼?你們還在這裡喝下午茶嗎?科爾已經露麵了,你們再不出手,到時候我們把科爾宰了,你們可是一點功勞都沒有噢!”
雖然非常不解林歌的做法,但亨德森對林歌自然是百分百信任的,他說紮克和他的人很難得手,那估計就是真的很難得手了。
所以,亨德森不屑地說道。
“人是主動露麵的,又不是你們找到的,再說了,隻是發現了人在哪,搞得你們已經得手了一樣,我們自己有自己的計劃,滾蛋吧。”
那人也不惱,哼笑了一聲說道:“啊,嘴是真硬啊哈哈,行,到時候我看看你怎麼哭的!”
說完就跑了,估計就是去找科爾去了。
亨德森“啪”一下把門關上,眼不見心不煩。
而另外一邊,林歌和埃文斯吃完麥當勞繼續在大街上遊走著。
“還沒到嗎?你不是說很近嗎?早知道開車出來了。”林歌有些無語地說道。
“哈哈哈,我印象中蠻近的,沒想到這麼遠,快到了,就在前麵。”埃文斯撓了撓頭說道。
“幾年沒來了,這裡變化挺大的。”
埃文斯領著林歌竄進了一條小巷子,然後來到一個卷簾門麵前,嘀咕了一句。
“也不知道這麼久了,她還住不住在這裡。”
說完,他就開始拍門。
“啪啪啪啪!”
卷簾門發出刺耳的聲音。
“金克絲!”
林歌愣了一下。
“金克絲?你認真的嗎?”
埃文斯回頭看了他一眼。
“是啊,金克絲,怎麼了嗎?都這麼叫她。”
“是真名?”
“應該不是吧。”
“金克……”
“唰啦啦啦!”
卷簾門忽然打開了。
一個藍頭發,大麻花辮的女孩出現在兩人麵前。
女孩眼睛很大,但睡眼惺忪,黑眼圈很重,眼睛中間還有黑色的淚痕印,穿著一件破舊的背心,下半身穿著微喇彎刀褲,嘴唇上塗著血紅的口紅,有些淩亂。
厭世的眼神打量了兩人一眼,冷聲說道。
“你們他媽是誰?”
林歌都忍不住嘴角上揚。
好家夥……金克絲人間體?
埃文斯說道:“康忙,金克絲,你忘記我了嗎?我是大衛,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哈哈。”
女孩皺著眉頭想了好一會兒,才說道:“大嘴大衛?”
“對!想起來了!”
女孩眼神亮了一點,說道。
“你他媽上哪去了?我還以為你早就死了呢,進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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