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到八月初,大明南北漕船絡繹不絕,比永樂皇帝北伐還熱鬨。
百姓在岸邊看著滿載貨物的漕船北行,感慨大明的強大,讚歎皇帝的富足。
年輕人則羨慕船工南北闖蕩,可以外出長見識。
朱元璋從未鼓勵商業,三十稅一是個虛幻的數字。
大明朝的物資轉運成本高的恐怖,每千裡是物資成本的九倍,幾乎百裡翻一倍。
收稅環節多的是,每個鄉都有巡檢司,限製人員流動的措施很嚴格。
丁稅一部分上繳,關稅是地方所有,保證查的嚴。
漕船的南北行進時間,以通州到杭州為準,共有120道水關。
一開始民間標準是15天,官府差船標準是10天。
後來又逐漸調整為14天和8天。
漕運總督衙門在淮安,南北一分為二計算。
二百年來都遵循都這個標準,漕船一旦逾期,令牌、文牒、路引全部作廢,若無滯留地官方證明,任何水關都可以扣留。
沒有出發地官府來認領,船上的人就會被流戍。
能在運河上自由停留的人,向來是特權階級。
有功名的人、或者有官身的人,一般鄉紳都沒資格。
這規矩嚴重約束了物資流動。
又放縱了特權對生產資料的占據。
魯藩能成為長途漕商,是沒人能在成本上競爭過他。
運河南北四千裡,沿途隻有一個藩王,長吏司利用押解俸祿的名義,可以讓漕船自由行走,無需繳任何稅。
功名之人也是如此,路引無期限、無地域限製。
但功名之人攜帶物資和隨行人員,如同他們的免稅田一樣,有個額度上限,不可能一溜船都用一個人擔保。
沒有份額限製的人,必須是一品大員,擁有三公三少虛銜,隻有這類人可以無限擔保。
南北武勳不僅可以自己跑,都督府下屬就有很多漕船,令牌隨便開。
官府當然也可以發放通牒,但地方官府出省很難,與鄉紳一樣,短途運輸很自由,妄圖跨省南北通行,要麼是政務,要麼是中樞衙門。
如此嚴格的措施,二百年下來,就算田產收稅,頂尖豪商大族也會越來越富。
尤其是南直隸,‘內循環’就足夠了,遠比北方繁榮。
英國公和皇帝讓衛時覺‘控製’漕運,不是去控製衙門,打通沿線即可。
生意嘛,有買有賣,渠道暢通,就叫控製。
後軍有漕船,有令牌,這是渠道。
有渠道的人多了,物資通行才是買賣。
衛時覺與山東官府交易、與魯藩合作,順利打通山東,獲得山東物資轉賣。
朝中雖然驚歎,卻不看好他在南直隸的行為。
孫承宗和皇帝都告誡過小心。
英國公沒有告誡,但也做好失敗的可能,否則不可能給他名章。
結果讓人驚掉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