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舟姐……他們那麼厲害,有背景,我……我隻是個跑龍套的,我能怎麼辦?鬨大了,以後哪個劇組還敢用我……”林閃閃眼睛哭紅了,聲音哽咽。
南舟鬆開她,抽了張紙巾遞過去,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閃閃,你彆急,我們先理理情況。你和劇組之間,簽了什麼正式的協議或合同嗎?”
林閃閃吸了吸鼻子,努力回憶:“我們這種跟組演員,有簽一份短期合同,但條款很籠統。裡麵好像有一條,說如果演員因個人原因耽誤拍攝進度,造成劇組損失的,劇組有權扣減片酬甚至追究責任。”
她越說聲音越低,帶著憤懣,“現在江若涵給我穿小鞋,劇組就咬定是我‘個人原因’拖了進度,我……我就有嘴說不清了!”
南舟心下明了。
這合同留下了太多可以被操縱的空間,甲方擁有絕對的解釋權,林閃閃這樣的個體在這種條款麵前,如同待宰的羔羊。
她沉吟片刻,試圖尋找更廣泛的力量:“劇組能這樣克扣你的工資,說不定也克扣過彆人的。閃閃,你有沒有相熟一點的,遭遇類似的?如果大家能組成一個戰線,統一發聲,力量會大很多。”
林閃閃茫然地搖了搖頭,眼神黯淡:“肯定有……但我跟其他人也不熟,大家都是臨時湊在一起的,拍完就散了。而且,找證據需要很大精力,誰敢為了這點錢,跟劇組硬剛,斷了自己以後的路啊……”
希望的火苗似乎剛點燃就被現實吹滅。南舟陷入困局,獨自麵對一個體係性的不公,個體的力量顯得如此渺小。
思來想去,眼下能做的,是先固定證據。
“閃閃,你先彆慌,把手機裡所有和劇組、和‘群頭’、和任何相關人員的聊天記錄,全部截圖保存好。尤其是提到工作內容、薪酬、以及後來他們指責你、克扣你工資的那些話,一條都彆刪。”
南舟冷靜地指導著,這是她作為設計師與各方打交道養成的習慣,凡事留痕。
看著林閃閃開始低頭翻找手機,南舟起身:“你先整理,我回屋想想辦法。”
回到自己那間小屋,南舟打開筆記本電腦,搜索框裡輸入了“江若涵”的名字。網頁跳轉,幾條娛樂新聞和財經報道交織出現。
果然,正如她所料,這位驕縱的女演員,正是“景秀地產”副總江建設的獨生女。景秀地產,雖不及久泰規模龐大,但在四九城地產業也算有一席之地。
一個模糊的計劃在她腦中成形。她需要一把“刀”,一把能繞過正規維權途徑、直擊對方痛處的“快刀”。
而這把刀,她認識的人裡,隻有那個人可能擁有,並且懂得如何使用。
她點開微信,找到那個熟悉的、帶著疏離感的頭像——易啟航。距離上次不歡而散並沒過去多久,此刻主動聯係,無異於一種打臉。
但她沒有猶豫。
指尖在屏幕上敲擊,發出了一條看似突兀的信息:
「易先生,你有沒有認識一些……可以在網上帶節奏的?比如,狗仔隊,或者水軍?」
她刻意用了些不太光彩的詞彙,試圖貼近她想象中易啟航可能接觸的灰色地帶。
消息發出,如石沉大海。南舟能想象到屏幕那頭易啟航挑起眉毛、一臉譏誚的樣子。
果然,幾分鐘後,一個冰冷的問號回了過來:「?」
南舟壓下個人情緒,繼續輸入,將事情簡單包裝:「某劇組克扣群演工資,正好我朋友是其中受害者。手段不太乾淨。」
易啟航的回複帶著事不關己的冷漠:「關我什麼事?」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南舟早已料到他會是這種反應。她不再繞圈子,拋出了真正的誘餌:
「如果這件事裡,還牽扯到某知名開發商高管的女兒在劇組搞霸淩呢?你拿到這些素材,加以運作,豈不是就有了和開發商談談‘媒體費’的籌碼?」
這一次,間隔的時間稍長。
「我是要服務開發商,不是拆台的。」
不過馬上,他又問道:「哪家開發商?」
「景秀地產。」南舟確認。
又是短暫的沉默,仿佛在權衡利弊。易啟航的消息再次傳來,語氣依舊淡漠,卻透著一股精明的算計:
「雖然但是,我對於當超人奧特曼打抱不平都沒興趣。不過,恰巧我知道,有家做網絡營銷的公司,老板和景秀地產的江副總有點舊怨。」
他頓了頓,提出了條件,赤裸裸得近乎無恥:
「把你手上關於這件事的資料發給我。作為交換,以後我需要的時候,你得幫我‘圍標’十次。我幫你把這件事辦了,幫你朋友把錢要回來。」
南舟盯著屏幕上的字,一股火氣直衝頭頂。
十次圍標!
簡直欺人太甚!這意味著她要十次放棄自己的設計原則,為他抬高報價或者陪襯門麵。這對她剛剛起步、力求建立個人品牌的事業而言,不啻於一種玷汙。
手指因憤怒而微微顫抖,她幾乎要打字拒絕。
可目光瞥向窗外,隔壁房間隱約透出的燈光下,是林閃閃無助的身影。除了接受這屈辱的“交易”,她還有更好的辦法嗎?正規途徑耗時耗力且希望渺茫,而她們,等不起。
她閉上眼,將自己那份清高和自尊強行壓了下去。再次睜開時,眼神裡隻剩下一片冷靜的決然。
她隻堅持一個底線:「可以。但我有一個要求,無論如何,不能暴露我朋友林閃閃的真實姓名和具體信息。」
「deal.(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