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名揚很快反應過來,不過稿是小,名譽是大,決不能承認。
“偶有借鑒而已,古往今來,類似情節層出不窮,難道都是抄襲?而且,我這書中女主人公,同金焚世家中冷清秋看的不是同一部電影。”
這段說辭相當牽強,看著對方陣陣冷笑,王名揚眼珠亂轉,騰地瞥到了對方桌上正在書寫的稿子,立刻眼睛一亮,開始轉守為攻。
“既然主編覺得我的小說不好,不如讓在下拜讀學習下主編大作,主編可敢?”
看對方居然點頭,王名揚心中竊喜。
毛頭小子,這下入我甕中了。
我不給你挑出七八個抄襲點,我跟你姓!
他連忙上前幾步,把稿子捧在手裡,前幾行躍入眼簾。
「沈有情17歲,卻感覺度過了漫長的一生。
現在她準備去死。
早年喪父,母親又特彆不檢點,從小她就生活在彆人指指點點之下。母親欠下的債務,讓她來負擔,三天兩頭青皮上門。
這日子,該結束了!
她翻過石欄杆,閉上眼睛。
“我輕如小草,輕輕地來,輕輕地走,根本無人在意!”
她一閉眼,猛地朝河裡跳去。」
王名揚微微一愣,隨即嘴角冷笑。
這開頭,嘩眾取寵!
景物描寫呢?背景描寫呢?
不應該都是寫上一千多字的背景,然後人物出場時再寫六七百字的景色,才能開始對話,然後逐漸步入主題嗎?
從古至今,哪有不做背景描寫,直接就寫人的?
讀者拿到一本書,需要逐漸沉浸進劇情,這麼交代這個叫沈有情的悲慘經曆,讀者很難有共鳴啊。
要讓讀者喜歡上可憐的女主人公,需要安排至少幾段劇情,加上大量的心理描寫,才能讓讀者感同身受。
這毛頭小子,根本不會寫!
他心裡有了底,嘴角帶笑,繼續往下看。
「“彆跳啊!啊——”
呼嘯的風中傳來一聲大吼,空中急速墜落的沈有情睜開眼,愕然發現水花翻湧,一個年輕男人浮出水麵,一張驚恐的俊臉在眼前迅速放大。
“啊——”
她也大叫起來,努力調整自己墜落姿態,卻毫無用處。
“砰!”
沈有情鼓脹的酥胸砸在了陳天若那張俊臉之上。
陳天若雙手胡亂揮舞,緊緊地抱住了沈有情,整個臉龐深深埋進沈有情的胸口。
」
王名揚張大了嘴,他自詡見多識廣,此刻也隻覺天雷滾滾。
哪有這樣寫的?
言情小說中肯定是要寫情色的,但哪有上來就糊臉上的?
寫言情,講究先迂回再突進,哪有直奔主題的?
肯定需要大量鋪墊才行啊!
這兩個人還不知道對方姓名,就親密接觸?
胸砸臉?
還深深埋進?
粗鄙,粗鄙不堪!
另外,動不動就換行是什麼毛病?不應該幾百字一換行嗎?
總之,這文章處處讓人瞧著彆扭!
可是,不知道為何,王名揚又覺得這場景好生動,看著文字,畫麵就活生生地出現在腦海中了。
而且,這短短的一百來字,就暗示出了陳天若的浪蕩子人物特點。
“刷!”
他來不及挑錯,趕緊翻頁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