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顧朝暄跟陸崢認識十幾年了。
兩個人就是小說裡常寫的那種青梅竹馬——同一條水泥甬道長大,門口同一棵槐樹,放學回家誰先按響門鈴都能聽出對方的腳步聲。
陸崢是那種天生讓人嫉妒的存在。
分數第一,競賽第一,運動會百米衝刺第一。
無論在哪個場合,他總能輕而易舉站到最前麵。
彆人眼裡,他是“彆人家的孩子”,是老師口中反複提起的榜樣,是那種稍微皺起眉就能讓一群人安靜下來的類型。
但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從不靠架子立威。冷淡、規矩、克製,這三個詞幾乎是他整個少年的注解。就算有人不服氣想要挑戰,結果多半還是輸得心服口服。
顧朝暄跟他截然不同。
她天生明亮又鋒利。
院子裡的老人們喜歡她的機靈,誇她聰慧懂事;同齡人卻更多是忌憚,覺得她心氣高、嘴巴厲害,不好惹。
慢慢的,她也被慣出了脾氣:不肯退讓,不願服輸。
所以兩人見麵,總要吵上幾句。
她嫌他死板,什麼都要循規蹈矩;他嫌她衝動,遇事隻會逞一時之快。
可就是這樣,誰也沒真的把誰甩遠過。
小學到初中,他們的關係就是這樣一路打打鬨鬨過來的。
初二,邵沅來了。
兩人行,變成了三劍客。
邵沅轉來那天,教室裡議論紛紛。
他坐在顧朝暄的後排,位置靠窗,陽光正好斜斜落在他的桌麵上。
少年身量高挑,姿態懶散,側臉的線條鋒利而張狂。
他沒帶課本,襯衫扣子鬆開兩顆,手裡轉著一支簽字筆,神情疏懶,像是對一切都提不起興致。
老師點到名字時,他眼皮才抬了抬,聲音散漫:“到。”
就這樣,教室裡有了新的風口。
課間,女生們偷偷打量他,竊竊私語;男生們心裡不服氣,沒誰敢第一個上去挑釁。
顧朝暄一開始對他沒什麼興趣。
她隻覺得這人囂張得過分,和陸崢那種規矩到骨子裡的氣質完全相反。
她仍舊做自己的題、寫自己的筆記,從沒主動跟他說過話。
——直到那天傍晚。
晚自習散得比平時晚些,街燈已經亮起。顧朝暄從小路抄近回家,拐進一條窄巷時,前方傳來一陣混亂的動靜。
喝罵聲,腳步聲,夾雜著拳頭落下的悶響。
她下意識屏住呼吸,快步走近幾米,才看清前麵。
七八個外國語學校的男生,把一個人圍在中間。棍棒掄得狠,拳腳落得實。
而那人靠著牆,嘴角掛著血,笑容卻張狂至極:“來啊,就這點本事?”
正是邵沅。
昏黃的燈光裡,他狼狽得不成樣子,襯衫半邊被撕開,手背青紫。但偏偏那雙眼桀驁不馴,像要從泥裡硬生生衝出來的火。
顧朝暄指尖一緊。理智告訴她最好掉頭走開,彆惹麻煩,可腳步卻在下一秒衝了上去。
“喂!”她抓起巷口的一截木棍,猛地甩向那群人。
木棍砸在地上,聲音清脆,幾個男生被她的動作驚得一怔。
邵沅回頭,看見是她,愣了半秒,然後嘴角一勾:“小前排?挺仗義的啊。”
顧朝暄懶得理他,抬手就把一個撲過來的男生推開,冷聲道:“人多欺負一個,不嫌丟人嗎?”
局麵一瞬間失控。那群人沒想到她敢插手,紛紛喝罵著衝過來。
邵沅擦掉嘴角的血,笑得囂張:“既然你來了——那就並肩打一場吧。”
顧朝暄咬牙,雙手緊握木棍。
局麵瞬間混亂起來。
她掄起木棍,硬生生在混戰裡撐開一道縫,可力氣終歸不敵男生,手臂還是被棍子擦出一道長痕,火辣辣地疼。
血順著袖口滲下去,整條手臂都麻了。
邵沅瞧見,臉色一變,罵了聲:“操!”他上去一腳踹開對方,反手就抓住她的手腕,“彆逞能了,跟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