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的燈光冷白。
顧朝暄坐在長椅上,指尖死死絞著袖口。
走廊儘頭,楊淼已經被帶去另一間休息室,身上蓋著薄毯,仍在低聲哭泣。
她心口堵著,呼吸不暢,眼睛盯著審訊室的方向。
那裡麵,薑佑丞坐姿懶散,半點沒有被拘留的自覺,神色冷淡,嘴角甚至帶著若有若無的譏笑。
沒多久,門口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一個身形頎長的中年男人快步而來,西裝筆挺,眼神冷沉,身後跟著一位律師模樣的人,手裡拎著厚厚的文件袋。
她從未想過,剛剛那個燈光曖昧、喧鬨的聚會,會在後半夜變成噩夢。
門吱呀一聲被推開。
值班的警官走了出來,手裡夾著一份筆錄,他掃了她一眼,“顧小姐,情況我們已經了解過了。這件事……可能您誤會了。”
顧朝暄猛地抬頭,不敢置信地盯著警官。
“誤會?”她聲音發顫,“你們看到她什麼樣子了嗎?!”
“我們會做進一步核實。但根據當事人初步陳述……這更像是朋友之間的情感矛盾,並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程度。”
話音剛落,那個西裝男人已上前一步。
他微微頷首,笑容客氣而不近人情:“顧小姐,您好。我是薑先生的秘書。這是我們請來的律師。”
律師立刻點頭,語氣沉穩:“您好,顧小姐。根據我的當事人陳述,他與楊小姐正在交往,今晚不過是飲酒後產生了一些摩擦。二位均已成年,嚴格意義上講,這件事並不符合刑法意義上的‘強製’。”
“在交往?律師先生,我不知道您是有意混淆,還是習慣性轉移焦點。就算存在所謂的‘交往關係’,也絕不能成為否認強製的擋箭牌。法律上明確規定,伴侶之間、甚至婚姻關係中,依然可能構成強奸。”
她直直看著對方,眼神冷銳,“難道在您眼裡,隻要冠上‘情侶’二字,任何一方就可以隨意踐踏另一方的身體和意誌嗎?那您今天說出的,不是為當事人辯護,而是為所有施暴者開脫。”
律師的笑容僵了片刻。
顧朝暄繼續開口:“楊淼喝醉了,神誌不清,這本身就意味著她的同意能力受限。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為,必須建立在明確自願的前提上——而不是模糊的、被酒精淹沒的沉默。她沒有呼救,就能說明她自願?那她哭到聲音都啞了,也能被解釋成情緒失控?”
她猛地抬高音量,直擊要害:“律師先生,您自己心裡清楚,這些辯詞,在法庭上也站不住腳。”
警官側過身,眉心微微一皺。秘書臉色也有些沉,但仍裝作若無其事。
而律師推了推眼鏡,重新恢複冷靜:“顧小姐,我理解您的憤慨。但我提醒您一句——情緒與法律是兩回事。您說得再漂亮,沒有證據,也一樣無濟於事。”
“沒有錄音,沒有目擊,沒有當場有效證據,單憑哭泣與撕裂的衣物,很難認定強製行為。”
顧朝暄猛地直起身,“沒有證據?你是瞎眼,沒看到創口、淤青、撕裂痕跡嗎?還有地毯上的血跡、被破壞的衣物,這些全部都在。你可以在這裡用詞巧妙地規避,但這些客觀存在的事實不會說謊。”
“顧小姐,您所指的創口、淤青、血跡,都需要專業的法醫學鑒定來確認。醫學上,外傷並不一定意味著強製行為。跌倒、撞擊、甚至自我抓撓,都可能造成類似痕跡。至於地毯上的血跡,來源需要化驗,而目前並沒有即時結果。”
他頓了頓,推了推眼鏡:“換句話說——在法庭上,這些都隻是推測,而非鐵證。”
顧朝暄一震。
“再退一步,就算當事人哭泣、情緒崩潰,那也並不能直接與‘強製’劃等號。成年人之間的親密接觸,常常伴隨情緒波動。她的眼淚,也可以解釋為酒後情緒失控。”
顧朝暄咬住嘴唇,血腥味迅速在口腔裡彌漫,眼眶紅得發燙:“她哭得連聲音都啞了!那是害怕,不是情緒!”
“可是顧小姐,”律師截住她的話,忽然把桌上一份文件推到警官麵前,“請您注意這份證詞。”
紙麵上,是值班服務員的筆錄。字跡工整:二十三點左右,見楊小姐自行走入邊間包廂,當時她神色微醺,但沒有呼救或抗拒。
律師收回目光,平靜道:“請問,這份筆錄,是否能推翻您剛才所謂的‘強製’?”
“顧小姐,法律講究的是舉證責任。指控誰,就要誰來提供證據。現在,您既沒有錄音錄像,也沒有當場證人,更沒有法醫結論。您憑什麼認定我的當事人犯罪?”
顧朝暄張了張嘴,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走廊儘頭,楊淼的哭聲斷斷續續傳來。
律師卻像沒有聽見,轉向警官,聲音冷靜而堅決:“目前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刑事立案。我的當事人全程配合,沒有逃避,沒有抗拒,請允許他離開。後續如有需要,我們隨時再來配合。”
警官猶豫片刻,終究被條文和程序壓下怒火。他低聲和同事交換眼神,最後點了點頭。
顧朝暄難以置信:“你們就這樣放他走?你們看不到她那副樣子嗎?!”
“顧小姐,情緒不是法律。您該學會接受現實。”
裡麵的薑佑丞緩緩起身,整理了下袖口,動作隨意得仿佛剛從酒局散場。
他站在顧朝暄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她,嘴角勾起一抹涼薄的弧度。
“顧朝暄,我早就勸過你,彆管不該管的事。小情侶喝醉了鬨點彆扭,本來也沒什麼。偏你要跳出來,把事搞得沸沸揚揚。”
“現在好了,你看,她不也安安穩穩地待在裡麵?哭兩聲就成了證據?還是說,你覺得自己比警察還懂法,比律師還懂事?”
“薑佑丞——”她幾乎是從喉嚨裡擠出來的聲音,嘶啞而尖銳。
下一秒,她猛地朝他揮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