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繕的口才非常好,從公司的實力講到公司對小虎隊的規劃。
各種家長可能會擔心的因素他都考慮到了其中。
隻是沒一會的時間,陳致遠的阿爸與蘇有朋的媽媽就被他說的服服帖帖。
說完這些,宋文繕拿來合同,分彆遞給陳駿榮與蘇有朋媽媽以及吳奇隆。
吳奇隆已經滿十八歲,他可以自己簽合同,所以他並沒有帶家長過來。
而陳致遠與蘇有朋則未成年,需要在監護人的看護下簽合同。
會客室一片安靜,大家都在看合同。
陳致遠也認真的看著合同上的每一個條款。
與預想中開麗公司會給新人開一個霸王合同不同,開麗拿出的這份合同並不苛刻。
首先是最重要的經紀公司提成這一塊。
開麗公司的提成是3成。
並且特彆標注了後續藝人如果有不錯的發展,這個分成還可以再降1成,不過這有標準,需要藝人取得一定成績。
這應該是開麗擔心藝人培養出來以後因為分成太高跳槽。
至於說開麗為什麼沒像前世的那些經紀公司那麼苛刻,陳致遠大概也明白是為什麼。
據他了解,寶島這邊的經紀人製度也是這幾年才剛剛施行起來的。
目前港台大部分藝人其實都是沒有經紀人的。
經紀公司剛剛興起,為了吸引顧客,在提成方麵自然就會低不少。
除了分成,開麗公司這邊還列出了經紀公司的義務以及他的義務。
比如開麗公司會對小虎隊三人進行一番培訓,這方麵的開支由開麗自己承擔。
作為小虎隊的一員,陳致遠需要安排好時間,儘全力的配合開麗公司進行培訓。
同時,開麗公司會為小虎隊聯係一些電視節目進行宣傳造勢包裝,陳致遠同樣需要儘力的配合。
再有一條就是,小虎隊是一個整體,所以小虎隊賺到的錢,三個成員是以平分的方式分配。
總體來說,這份合同還是算寬鬆的。
在陳致遠看的時候,旁邊的周律師也在邊看邊跟陳父講解裡麵的一些條款。
等差不多講完後,陳父立刻看向對麵的宋文繕。
“我有一個問題。”
“您說!”
陳致遠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宋文繕聽人說話的時候會下意識側著耳朵。
起先他還覺得是什麼壞習慣。
但經過一番觀察以後,他發現不是,他之所以有這個行為,可能是他的耳朵有問題。
“關於孩子的學習問題,我看到你們的合同上麵標注了孩子必須配合你們的工作。
那麼,這是不是代表你們是想讓致遠放棄學習?”
陳駿榮這話一提,立刻就引起了旁邊蘇有朋媽媽的注意,她看了一下合同,立刻急迫的說道:
“不行,這絕對不行,我們有朋在建國中學,學校是有升學標準的,而且有朋以後肯定是要上大學的。
所以我們決不能接受這個條件。
這會影響他學習。”
蘇有朋媽媽非常的激動,甚至站起來要拉蘇有朋走。
蘇有朋則明顯不願意,哭喪著臉。
“蘇太太,您彆急。”
見蘇媽媽要帶蘇有朋走,宋文繕趕緊起身,並解釋:
“關於這一點我們也是清楚的,三個成員都是學生,我們理解家長對於他們學習的重視。
我們也不願意因為工作影響他們的未來。
所以我們安排活動的時候都會儘量選擇他們放假的時候。
我們標注這一條主要是為了在不影響他們學習的情況下,他們能配合我們。”
宋文繕費了好些功夫才安撫好兩個家長。
隨後,雙方又針對一些小細節的問題進行討論,不過都很快就達成了共識。
這其中,陳致遠這邊的問題是最多的。
其一是他帶了律師,在細節上可以找出來更多東西。
再一個是陳致遠的合同相對其他兩位有所不同。
因為陳致遠會創作歌曲,並在麵試的時候拿出了一首質量不俗的《十七歲的雨季》。
所以開麗特彆給他加了一些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