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漸漸暗下。
整個西城,又陷入了一片沉寂。
午夜時分,幽幽的氣息,發散而出。
街頭陰暗的巷弄裡,幾個遊魂,披頭散發,蹲在角落裡,直哆嗦。
這些城裡的遊魂,飄忽不定,來曆不明。
許多遊魂野鬼,是因為陽壽未儘之時,便已經死去,這種情況下,陰差自然不能來牽引,隻能等到陽壽儘時,方才能來將其帶走。
還有一部分遊魂野鬼,因為怨氣重,自身帶了一部分煞氣,產生了獨立的意識,這種情況下,它們就會有意識地躲避陰差的抓捕。
人的體內,有三魂七魄。
這三魂,分彆為:天魂,地魂,命魂。
又被稱為胎光、爽靈、幽精。
第一魂,“胎光”乃是太清陽和之氣,算得上是生命之光,居於人體之中,可令人神清氣爽,益壽延年。若胎光不存,則性命不存。
所以,胎光是判定一個人是否活著的標準。
人若死去,胎光歸於天。
第二魂,“爽靈”屬陰變之氣,能使明氣製陽,使人機謀萬物,勞役百神,生禍若害,決定智慧、能力、感知。
“爽靈”不存,人就如同行屍走肉一般。
許多所謂的“植物人”,隻剩下腦子能存活,生理活動全部消失,這類人,多半屬於“爽靈”離體,雖還活著,但與死人無異。
第三魂,“幽精”乃是陰氣之雜,主災衰,使人好色嗜欲,溺於穢亂之思,耗損精華,神氣缺少,腎氣不足,控製人體性腺,性取向。
簡單來說,“幽精”掌管著人的色欲,無論你是喜歡什麼樣的,或者喜歡的對象是男是女都由幽精來決定,因此製禦幽精也是修身養性的關鍵。
而七魄,分彆為:屍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
人死之後,天魂歸天,地魂歸地,剩命魂留存於人世,又被稱之為“鬼”。
然而,剛死之人,魂魄離開軀殼,命魂力量微弱,以至於意識不存,難以有所作為。
古人認為,人死之後,七日之內,是有死而複生的可能性的。
所以,命魂在離開身體之後,這七天內,多半屬於微弱易損的狀態,陰差會前來勾魂,同時,這七日之內,鬼魂無法與陽間之人,做任何的溝通。
有些人在親人死後七日內,可以在夢境之中,夢到自己的親人,但往往會發現,夢境裡頭的親人,不會開口說話。
一直到頭七還魂之夜,鬼魂的力量得到增強,才擁有了與陽間之人溝通的能力,但此時的它們,也將被帶往黃泉之路,而且屍體已經腐爛,無論怎麼樣,都不再可能起死回生。
大部分的人,死後的鬼魂,並不具備任何攻擊性。
說白了,就是無意識的遊魂。
他們隻會在某些時候,與某些人,出現能量上相互的碰撞,從而能被人看見。
但這種情況下,這些遊魂,不存在獨立意識,也無法對人造成傷害。
而人體之內的三魂七魄,若能量較小,被衝撞以後,會令人出現頭昏、發燒、感冒等情況,俗稱“撞邪”,但這種情況,影響並不大,過些許日子,就會自愈。
與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撞邪,還是有些區彆的。
其實任何地方,都存在大量無意識的遊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