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多鐘,林雲和張家人一起吃飯。
張衛國作為一家之主,坐在主位上,旁邊則是妻子,還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
看得出來,這個家很講規矩,張衛國動了筷子,其他人才開始動筷子。
吃了一會兒東西,張衛國忽然道:“你通知過家裡人了吧?讓他們儘快來接你。”
林雲回答道:“嗯,今天他們會過來。”
張衛國聽了這話,把碗放下,看著林雲,道:“走的時候,讓他們留下一千塊錢吧,我閨女救了你,帶你去打退燒針,現在又吃又住的,這要的不多吧?”
張靜聽了父親的話,急忙道:“爸,你這是乾什麼?你這不是敲詐嗎?”
她送林雲去診所,打了退燒針,外加上開了店退燒藥,總共花了三十多塊錢。
至於說林雲在她們家住了一晚,吃了頓早餐,更是不值錢,現在問人家要一千塊,太多了。
張衛國瞪了張靜一眼:“大人說話,沒有你插嘴的份!”
張靜此刻倔脾氣上來了,反駁道:“人是我救的,要怎麼報答,我有發言權。”
張衛國罵道:“你有個狗屁的發言權,拎不清的東西!”
林雲見父女倆爭吵,打斷道:“行了你們不用吵,這一千塊我掏了,就當是昨天的住宿費和今天的夥食費吧,至於救命之恩,那可不是一千塊能夠衡量的。”
張衛國臉色這才稍微好看了一些,又冷冷哼了一聲。
張文聽著父親和妹妹的對話,微微歎了口氣。
他昨天特意當著林雲的麵那麼說,為的就是讓林雲能資助張靜上學的。
隻可惜,現在自己父親這麼一出,把林雲的好感都給敗光了,又怎麼可能幫自己妹妹呢?
看來,她隻能依靠自己,假期賣廢紙賺學費了啊。
林雲其實沒有把張衛國的話放在心上,也不至於敗什麼好感。
因為他對張衛國本身就沒有絲毫的好感,重男輕女,自己的親生女兒都能這麼對待,能是什麼好人?
一千塊錢,對林雲來講,根本不算什麼,用來付昨晚住宿費和今天這頓早餐,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正好,給了這一千塊,林雲也就不欠張衛國一家什麼了。
他就隻是欠張靜的了,而張靜這個姑娘,心地好,性格堅韌,人品好,林雲也樂意好好的回報她。
當然,具體怎麼回報,林雲不準備操心,讓蘇若汐來吧。
在物質上,給與她足夠的幫助,送她一輩子的榮華富貴。
這個過程,不適合由林雲來做。
畢竟張靜十六七歲,正是情竇初開的年齡,這件事要是由林雲來辦,萬一讓小姑娘芳心暗許了怎麼辦?
林雲可沒心思再去招惹彆人了,再說了,這姑娘心地是好,但是長相也確實一般……
為了避免張靜如同郭襄一樣,發生那種一遇楊過誤終身的情況,這一場榮華富貴,還是得由蘇若汐來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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