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霍旬那副心滿意足的樣子未免也太不值錢了!
潘成慶嫌棄了一番自己的戰友,才把信遞了過去,“你前段時間托我查的東西,上海那邊來消息了。”
說完還特地看了於靜姝一眼。
於靜姝反應過來,這是陳繼芳和於問春的事調查出什麼了,於是征求地看向霍旬。
霍旬把信封遞給她,“本來就是給你的,看看吧!”
於靜姝撕開信封,讀起了裡麵的信。
剛看了一會兒,於靜姝就皺起了眉頭。
寫信的人在信裡提到,自己在查於承業的出生日期時遇到了點阻礙,但卻意外地發現陳繼芳在57年的十二月份曾經在市醫院做過一次檢查,檢查結果發現她當時已經懷孕一個月了。
於靜姝是59年農曆三月二十四出生的,公曆剛好是五月一日勞動節。
根據原主的記憶,她外婆曾經提起過,她是葉知秋懷孕七個多月生下的早產兒。
也就是說,葉知秋懷孕的日期,應該是在58年的九月份。
竟然比陳繼芳晚了九個月!
陳繼芳就算是足月分娩,於承業也隻可能比於靜姝出生得早,絕對不可能比她出生得晚!
什麼繼弟,這分明是婚外情弄出來的私生子!
於靜姝雖然心裡隱約對此有所猜測,知道真相的時候也仍舊氣得要命!
她之前就覺得於承業給人的感覺不太對勁。
這年頭大家營養都不全麵,無論男女發育得都比較晚,於承業要是真的比她小一歲,那他現在也才十四周歲不到十五周歲。
這個年代這個歲數的小男生能長到快一米八的極少。
可要是於承業還比她大將近一年,一切就合理多了。
於靜姝心頭火起,麵上卻還維持著鎮定,將信遞給了霍旬看,隨即抬頭問潘成慶,“潘警官,能不能請你再查查陳繼芳當初在哪裡養胎?我想知道當初給她接生的人還在不在。我可能要查很多東西,如果會耽誤上海那邊公安同誌的休息時間,我可以支付勞務費。”
現在陳繼芳懷孕的時間確定了,可是要起訴,也得證明當時她懷的就是於承業,否則把現在的證據公布出去,最多隻能證明陳繼芳和於問春結婚之前還懷過一胎。
以前鄉下結婚經常不扯證,都是事實婚姻,到時候陳繼芳為了脫罪,花錢雇人演戲,說自己是二婚,於靜姝也不能拿她怎麼樣。
最好是能找到當初給陳繼芳接生的醫生或者接生婆,有證人指認,證明於問春在葉知秋死前就和陳繼芳搞在了一起。
這樣一來,這兩個人犯得就是流氓罪,而且還是婚內出軌,罪加一等。
於靜姝甚至懷疑,葉知秋難產就是這兩個人的手筆。
所以這件事必須得查個水落石出!
她必須把證據都收集齊了,一鼓作氣,即便不能讓這對狗男女吃花生米,也得讓他們吃一輩子牢飯!
至於葉知秋的嫁妝,目前知情的人,恐怕也隻有原主的二舅葉廷謙了。
但現在給葉廷謙寄的東西很容易就會被層層盤剝、扣留,於靜姝想給他寫信,還得找個穩妥一點的辦法。
隻要問出了葉知秋當初的嫁妝單子,等起訴的時候,就能明確地要求於問春把嫁妝都交出來。
畢竟於問春婚內出軌,可是沒資格保留和葉知秋的婚內共同財產的。
而且他們還不上,不還有個於承業在外麵嗎?
於承業都那麼大人了,還是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子,花了彆人的錢當然是要還回來的。
要是他不還,她也不介意雇人天天去催債,讓他一輩子不得安生!
一家子三個狗東西,一個都彆想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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