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陳繼芳看著周顧問的眼神充滿了懷疑和戒備。
她這些天無比煎熬,心裡覺得於問春雖然認定於承業是彆人的兒子,但隻要找不到那個男人,她就可以一口咬定是於問春記錯了日子,說於承業就是他的兒子。
畢竟偷情的具體日期都過去那麼多年了,記不清也很正常,公安沒理由隻相信於問春的說辭,而不相信她的。
但她同時又極其害怕當初的奸夫被找出來,讓她罪加一等。
陳繼芳其實心裡虛得很,因為她很清楚自己做得虧心事遠不止這些。
當初她勾搭上於問春,一方麵是覺得對方有錢,另一方麵是為了趁機離開自己老家,以免她第一個男人犯的罪牽扯到她頭上。
那男人可是什麼都敢乾,當初她也是因為害怕被報複,才不得不跟了他,同流合汙做了不少缺德事,卻沒想到才享了沒幾天福,對方就被抓走了。
要是那男人真被找到了,她多出來的罪名可就遠遠不止騙婚一項了。
周顧問眼下還不知道自己找到的照片裡還隱藏著一個驚天大瓜,隻是按照計劃,說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陳同誌,我是於問春同誌聘請的法律顧問,今天要代替他向你提出賠償要求。由於我們目前已經找到了於承業的親生父親,所以於問春同誌認為自己沒有撫養於承業的義務,委托我替他追討回於承業十幾年來的撫養費,以及你私自動用其第一任妻子的嫁妝。”
陳繼芳聽見這話,臉色一青,尖聲叫道:“讓我還錢?我和於問春還沒離婚呢!他養著我和我兒子天經地義!”
刺耳的聲音讓外麵的公安都眉頭一皺。
陳繼芳的本性其實就是這樣,平時能假裝溫柔小意,一旦涉及真正的利息,就會立刻暴露真麵目。
周顧問本來也不是真心替於問春追債的,聞言也不生氣,隻是慢條斯理地向陳繼芳解釋,“你向我的當事人隱瞞了於承業的身世,謊稱他是當事人的孩子,才得以結婚。按照現在的法律,我的當事人完全有權利申請婚姻不成立,並追究你的責任。如果我是你,現在就不會發脾氣,而會積極思考解決辦法。”
“你說得輕鬆!你一個窮打工的,知道那是多少錢嗎?”陳繼芳得知自己什麼都沒了,還要背負巨額債務,索性一點也不裝了,說起話來也是尖酸刻薄到了極點。
“我當然是知道,這些債務折合人民幣是三萬兩千元整,你的身上現在可是還有刑事案件,如果不能把債務轉讓,或者立刻還款,這些錢,足夠讓你在這裡待上十幾年。”
周顧問語氣平緩,拋出的話卻像一道驚雷。
這時候不比後世,很多女人四十多歲就當奶奶、外婆了。
陳繼芳今年三十八歲,要是坐十幾年牢,出來可就是老太太一個了!這輩子還有什麼盼頭?
她迅速抓住周顧問話裡的線索,急切又慌張地問道:“債務轉讓?你是說這債務轉讓給彆人,我就可以少坐十幾年牢?”
“原則上是這樣的,我也是看你一個女人,落得這樣的下場怪可憐的,才告訴你這些。不過我醜話可說在前頭,我的當事人在案件中是過錯更少的一方,你的債務無論轉讓給誰,隻要我的當事人出獄了,就還是會追債的。也是你兒子擔心你,找到我主動懇求我幫忙,我才多事寫了一份轉讓合同。至於要不要簽……全看你自己。”
周顧問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反而讓陳繼芳去了幾分懷疑。
她用自己不多的文化水平,讀了讀合同的內容,轉念一想,眯起了眼睛。
於靜姝那小賤人不過就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即便簽了這份合同,量她也不敢把承業怎麼樣。
到時候錢拖著不還,除了名聲不好聽之外,問題也不大。
可要是於問春出來了,他戴了十幾年綠帽子,肯定恨不得弄死他們母子,催起債來還不是無所不用其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