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繼芳就於承業一個兒子,十月懷胎掉下來的肉,又是溺愛了十幾年的,哪裡肯讓於承業後半輩子受這種罪?
她一咬牙,一狠心,心想著倒不如和於問春拚個魚死網破!
反正她第一個男人如今還在潛逃,一張照片也說明不了什麼,可於問春害死葉知秋的事,卻是板上釘釘。
當時事發突然,她也隻是在一邊抱著孩子,說著風涼話,刺激了孕晚期的葉知秋幾句,然後在葉知秋和於問春起爭執的時候袖手旁觀而已。
論罪責,肯定是於問春更大。
隻要於問春死在牢裡,她的承業後半輩子就能安穩了!
想到這,陳繼芳當即就簽了合同,想要給自己爭取減刑。
等周顧問走了之後,她轉頭就要求見薑誌剛,一五一十地把於問春當初害死葉知秋的經過都交代了。
“我當時帶著孩子,和於問春幽會,沒想到被葉知秋撞破了。葉知秋和於問春爭吵起來,被於問春推了一下,倒地不起。我那時害怕極了,想帶她去醫院,但於問春卻攔著不許我出去,他說葉知秋要是出意外死了,那她帶過來的財產就……”
薑誌剛和旁邊的同事一個審訊一個做筆錄,聽了陳繼芳交代的事,都覺得遍體生寒。
其實他們也見過不少窮凶極惡的人,但這些人殺人基本不是仇殺,就是暴怒下的激情殺人。
像於問春這種表麵恩愛,私底下卻巴不得枕邊人去死的男人,才真的是讓人感到人性的可怕。
薑誌剛把筆錄交給上級,當天於問春和陳繼芳的案子就被重新定性了。
局裡領導都很重視這個案子,畢竟殺人案可不是小事。
當天晚上,於問春連覺都沒能睡,就被拎到審訊室審問,他和陳繼芳先是被分開審問了四五個小時,隨後又被叫到一起對質。
從被抓到現在短短幾天時間,兩人就從情人變成了仇人,當著公安的麵互相揭短,恨不得把對方的底褲都給扒了,在審訊室裡上演了好一出狗咬狗一嘴毛!
而審訊的公安裡,有一個人是從鄉鎮派出所升上來的,審訊時無意間翻到周顧問來見陳繼芳時順手提供的新證據,頓時愣住了。
他看著陳繼芳另一個奸夫的照片,半晌突然說道:“這個人是鄉鎮分局追查了七八年的在逃犯!”
一群公安立刻圍了上來。
“他現在在哪個監獄?”
“這案子沒準還有彆的事沒交待,立刻打電話過去,問問他認不認識陳繼芳。”
原本還篤定自己不會吃花生米的陳繼芳聽見這句話,立刻癱坐在了審訊室的椅子上。
完了,全完了!
她和於問春,一個都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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