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離婚開始的文娛!
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台,就看到迎麵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伸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麵半米高的小台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隻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挨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裡稍等,他則走到前台處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挺不錯,我們歡迎你上台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望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餘水平,隻是對樂器不熟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為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為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於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借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台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台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裡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嗬,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成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曆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這帥哥長得挺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裡隻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動,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後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台上放著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具身體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著譚越不著五六的彈著吉他,台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根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著實不怎麼樣。
暗暗為譚越捏了一把汗,許諾已經在想,是現在衝上去把譚越拉下來,還是等會兒再拉。
看著周圍一些人對著譚越指指點點,許諾都有些汗顏,得,這次丟人丟大了。
台上,
譚越輕吸一口氣,目光在下麵眾人臉上掃過,最後落在許諾那邊,看到許諾在向他招手,應該是在支持他。
譚越笑了笑,然後緩緩閉上眼睛。
腦海中開始浮現上輩子的點點滴滴,然後點點滴滴又如煙花般散去,最後隻剩下關於一個女孩子的記憶如潮水般湧來。
想到有一天,關於女孩的記憶終將被這個世界新的生活所磨滅,譚越心裡便有些發堵。
手指在吉他上開始彈了起來,簡單的伴奏響起。
雖然彈得依然並不算好,但起碼順耳了許多。
譚越也不知道自己彈錯了幾根弦,便借著胸口堵著的一口氣,開始唱起了歌。
“電視一直閃,
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你待我的好,
我卻錯手毀掉。”
譚越談不上有唱功,隻能算是業餘,比普通人稍強。
但他低沉的聲音唱著在其他人聽來不知名的歌曲,卻仿佛有一股奇特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