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傳統的商業模式來說,正常的邏輯是從消費者那裡賺錢,或者是壓供應商的貨款,或者是去銀行那裡貸款……然後,拿著這筆錢去打廣告擴大市場,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從而賺更多的錢。
表麵上來看,傳統企業可以從銀行或者供應商那裡“騙錢”。
比如,從銀行借來的錢不還了,給供應商的貨款不給了。
實際上很難做到。
想用銀行貸款,得有抵押物;從壓供應商貨款,得有強大的商譽保證。
所以對傳統行業來說,想賺錢,歸根結底還是得靠最終的消費者,依靠著消費者的消費。
互聯網不太一樣。
這也是很多老一輩企業家們看不懂互聯網,以至於國內早期的互聯網公司都要靠著外國資金來投資的原因。
互聯網這玩意根本就沒有任何抵押物和商譽的保證。
互聯網創業做出一款產品的時候,不可能有消費者。隻能是免費地給用戶們使用,然後不斷地燒錢去做產品、做研發、做市場、做運營。
未來怎樣?
不知道。
反正當下得燒錢,燒很大一筆錢把這款看不到任何未來的互聯網產品做起來。
錢從哪來?
貸款是不可能的。
彆說創業公司了,紫微星發展到今天這種規模了,都不可能從國內的銀行裡貸到款。紫微星在國內的貸款,依靠的都不是互聯網業務,而是地產。比如首都總部、鵬城總部、魔都總部,以及分部在全國的數據中心,靠著這些實體資產抵押才能貸款。
對初創公司來說,消費者不給錢,貸款也沒有,怎麼辦?
那就隻能靠著風險投資人了。
尤其是剛開始創業的時候,叫“天使投資人”。這個稱呼的來曆,就是因為有那麼一批人,像是天使一般地降臨人間,在互聯網創業團隊最棘手最束手無策的時候,他們站了出來,看不到任何賺錢的可能,卻勇於為夢想買單。
不過,互聯網發展了這麼多年,這一整套的產業模式日漸成熟,“天使”的屬性就不那麼強了。因為大家都吃透了,都在賭未來去博取超級收益。
然後,越來越多的大資本湧入進來。
也就是說,在互聯網公司的創業階段,買單的不是銀行,不是供應商,不是消費者,不是創業團隊……而是大資本!是風投機構!
從消費者身上追求泡沫價值,這有點不道德。從資本身上賺這筆大錢,那就順理成章了,不賺白不賺!
互聯網創業成功的概率極低,萬眾挑一。
對於那些失敗的創業項目,基本都要靠著資本機構來買單。這些機構砸進來的錢,注定是失敗的,注定會浪費。
浪費可恥啊!
還不如由紫微星來儘可能多地把這筆錢爭取過來。
韓樂水教授這麼一分析,思路就更加明確了。….周不器對此總結道:“對,咱們追求的泡沫價值,是源自即將迎來的互聯網行業的資本熱潮。不過賀老板說得也對,泡沫價值太飄了,一旦資本熱潮降溫,這個業務就會陷入困難。所以紫微星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麵,努力去追逐泡沫價值,可以賺大錢,能賺一筆是一筆。一方麵,腳踏實地做一些麵向消費者的業務,來穩住基本盤。”
賀陽點了點頭,就不說話了。
然後,就輪到郭鵬飛了,他比較激進,淡淡地道:“追求泡沫價值,不是說紫微星要創造泡沫,而是要幫助彆的創業公司創造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