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疼痛,是最直接的反饋。
過阿姨崩潰了,她不能接受自己深愛的人對自己和兒子沒有一點點感情,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兒子還這麼小,就要遭受這樣的痛苦。
就算過千帆不理解,就算他感受不到任何感情,無論是愛還是冷漠,她都不允許自己的兒子繼續在這樣的家庭生活下去。
於是她帶著孩子逃離了。
她是沒什麼背景,卻不是沒什麼本事,段誌恒這樣高智商的人考上的學校,她也考得上。
當她要逃離,段誌恒攔不住,段家也攔不住。
因為這個平素善良又柔弱的女人,做了最絕的一件事——報警了。
她告段誌恒家暴,過千帆身上的傷痕就是證據。隨後她將段誌恒被警察帶走的照片發給媒體,段家被輿論包圍了。
她沒有告訴媒體段誌恒因為什麼進局子,因為她還想要自己和孩子安寧的生活,但她要段誌恒進監獄,所以必須鬨得人儘皆知。
段誌恒入獄了,根據他妻子和孩子的證詞,判了七年。因為輿論發酵,段家不能做任何手腳,隻能請最好的律師,將七年降到四年。
範團離開後兩年,段誌恒出獄了,他迅速找到了過阿姨和過千帆,他從來都知道自己的老婆會躲到哪裡去,隻是一直沒有告訴段家人。
他要親手把他們找回來。
回了d市,過阿姨和過千帆都被囚禁了起來,段誌恒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這一次,他不會給過阿姨任何逃跑的機會。
可過阿姨從來不是一個逆來順受的人,縱然她會流露出那樣溫柔的表情,縱然她的笑容可以溫暖所有人,她也從來不是一個會屈服的女人。
她跳樓了。
她要用自己的生命,再一次,把過千帆解救出來。
段家就算有通天的勢力,也不可能將一個屍體藏匿下來,藏屍犯法,且會讓他們有謀殺的嫌疑。
警方也好,記者也罷,隻要有人知道她在段家自殺了,自然會聯想起當年的案件。
她要逼段家不敢動過千帆,她要逼段家再不敢動她兒子一根指頭。
她做到了。
從那天起,段暉不再是段暉,而是過千帆。他獨立了出來,段誌恒有家暴史,不能成為他的監護人,所以段誌恒的父親,段氏集團總裁成了他的掛名監護人。
之所以是掛名,是因為總裁老了,早已經身心俱疲,他一點兒也不想見到自己這個孫子,一見到他就想起他那倔強的媽,氣得不行。
過千帆擁有了最大的自由,他有錢,有能力,不到一年時間建立了自己的公司,掛名總裁是自己的助理。
然後他開始找範團了。
七年,他跟著範團走過了幾乎全國各地,看著範團一步步成長為現在這個卓越的少女,去看她每一場拳賽,為她建立地下拳場網站,偷偷跟在她身後,和當年一樣做一個小尾巴。
隻是這個尾巴不敢讓她發現。
他害怕,他害怕自己和段誌恒一樣,是個表麵的情種,實際上的偽君子。
如果有朝一日他的眷戀會對範團造成傷害,他不如一直當一個不被發現的尾巴。
可是隨著長大,他對範團的占有欲越來越濃烈,他甚至理解了當年段誌恒囚禁自己
媽媽的事情,他甚至感同身受,也想把範團綁起來囚禁在家裡。
他一麵為自己這種惡心的想法感到厭惡,一麵又無法控製對範團日漸濃烈的情感,幾乎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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