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要是進去了,那他的孩子可就毀了。”楚南小聲說道。
程濤一臉吃驚的看著楚南,過了一會兒,他才為難的說道:“不是,楚南,你說的我能理解。
但是這個挾持人質,屬於重罪啊,就算是取得了受害者的諒解,那也最起碼得判幾年。
你這意思是,不讓他坐牢,這個怎麼可能?這不是違反原則呢麼?”
挾持人質罪,指的是用暴力手段限製他人自由,一般會處於十年以上或者是無期徒刑。
就算是情節輕微的,那也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這屬於重罪。
不管是什麼原因,犯了罪你都得承擔責任。
你彆管是被逼無奈,還是一時衝動。
法律不管這些,它就是一個冰冷的工具,一個最基本的衡量標準而已。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在傷害罪和殺人罪裡頭,最常見的就是激情犯罪。
也就是,一時衝動犯了罪。
其實說到底,這個犯罪過程也不是出於本心的,他也不是存心想要傷人或者是殺人。
這裡頭,有一大部分人平時生活中,其實是遵紀守法的公民,有一部分甚至是很善良的人。
但是因為這個,就不處理他就?不能吧?
所以很多時候,咱們會說法大於情。
楚南無奈的笑笑,“不是,程所,我說錯了,他這個應該算不上是挾持人質罪,頂多也就算是非法拘禁罪。
第一個,他並沒有勒索財物的要求,其次,他也並沒有扣押人質的目的,他也沒有傷害到被害人。
他挾持萬珠,也就是限製她的自由,這個算不上綁架吧?”
程濤愣愣的看著楚南,眉頭緊緊的皺了起來。
這個東西它就是,失之毫厘差之千裡。
挾持人質罪和非法拘禁罪,後果可是差了很多。
挾持人質罪屬於綁架,五年起步。
非法拘禁,如果是初犯,並且沒有產生什麼惡劣的後果,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是剝奪政治權利。
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區彆,你說它大吧,它區彆是很大。
你說它區彆不大吧,真的是有時候某些人一句話,或者是理解不通透,就可能誤判。
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區彆主要在於,綁架罪的構成不僅要求有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而且要求有勒索財物或滿足行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與此相應的勒索財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實行行為。
而非法拘禁罪僅要求行為人具有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實踐中,涉及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界限區分問題的主要是為索債而綁架、扣押人質的案件。
楚南說方明這屬於非法拘禁,也是有道理的。
方明用刀挾持萬珠的時候,除了讓楚南退出去之外,並沒有彆的要求。
沒有財務要求吧?也沒有什麼不法要求吧?
就連後麵索要七萬多塊錢,那都是楚南後麵給挑出來的,跟他的主觀意識是沒有關係的。
這不能算到他的頭上。
程濤眉頭緊鎖的盯著楚南,沉默了片刻之後,這才點點頭說道:“我現在沒法跟你保證,這個情況還得審訊過後才能知道到底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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