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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除了朋友,還有趙崇的冤家。
趙崇離家之前,便定了門婚事,後來一路逃亡,也就顧不上了。此次歸家,曹昂陪著他在趙家待了三日,便要離開,他根本沒顧得上這個未婚妻的事。
但山不來就我,我便去就山。
趙崇的未婚妻姓張,也是個奇女子,聽聞趙崇歸家,便直接來到趙家,讓趙崇娶她。
趙崇有些為難,曹昂對他這麼好,他自是要跟隨在趙崇身邊,四處流浪。可是若娶了對方,便要成家立業,他哪有這個條件。
於是趙崇便隻得跟張氏商議,他沒法娶親,要不此婚事就這麼算了吧。
張氏是個節烈的主,一聽此事便是不願。隻見她拿出一把匕首,指到自己的臉上,言“若趙崇無法成婚,她願意等,可若是趙崇要退婚,她便以死以全名節。”
眾人皆是瞠目。
蜀地多烈女。雖然此時尚不是程朱理學嚴格追求名節的時代,但節烈之女,還是為世人所推崇的。
眼看此事鬨大,曹昂知道,也隻得自己站出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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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已經響起這個張氏是誰了?
張氏應該叫張禮修,曆史上有名的烈女。史載“張禮修用自己的誠心打動了逞強霸道、出口不遜的小姑子,使其改惡從善,被人編入鄉訓。後來趙崇戰死,張禮修為了不被侵犯,塗花了自己的臉,披散頭發,手持利刃,宣稱自己有狂病,最終使得賊軍不敢靠近。後來其叔父勸她再嫁,她以死相逼,決不再嫁,獨自撫養女兒成人。”
妥妥地曆史劇大女主。
後世拍個張禮修,不比那些亂七八糟的杜撰要強得多。
君子成人之美,若是因為曹昂的原因,讓趙崇悔婚,大家雖然會罵趙崇渾蛋,但自己也得不到好話,到時候在這個故事裡就成醜角了。
萬一成了段子呢?
君子,要時刻維護自己的形象。
於是曹昂便言道:“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男子要成家立業,這本就定好的婚約,如何能說悔婚就悔婚。我看張氏淑女,對伯高有情有義,與伯高乃是佳偶天成。那我便做個主,伯高當於張氏淑女早日成婚。”
張氏和趙父、趙母聽了,俱是大喜,隻有趙崇,這種好事倒顯得不情願。
曹昂也能理解,兜裡隻有十塊錢,哪敢去奢談愛情。哪怕對方願意陪著你吃苦,可你又能願意對方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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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曹昂拍板,此事便定了。
這個時代,當事人的意願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當然舉行婚禮是不成的,趙崇此時畢竟還是一個殺人犯,大張旗鼓地成婚,乃是對律法的挑釁,蘇固那裡也不好處置。
所以曹昂便允趙崇帶上張禮修,回了洛陽,再為二人成婚。
麵包會有的,牛奶也會有的。
曹昂在趙家待了三天,白天遊覽南鄭城,晚上便宿在趙家,一直無事,然而在臨行前的一夜,突有不速之客,來到了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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