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威那隻拿著驚堂木的手停在半空中:“加告?你要告發何人?”
“小人要加告狀元樓的掌櫃,縱容販題者、不法童生在狀元樓公開買賣考題,壞我大明學風與綱紀。”
黃師爺心頭一緊,沒想到高希突然要告狀元樓掌櫃。
實際上,按照基層衙役的做派,寧枉勿縱。
他們去狀元樓跑一趟沒找到人,通常肯定捎帶著就將掌櫃這樣的有重大乾係的人一並抓回來問話了。
好歹也不能白跑一趟,多抓幾個人回來,還能多敲幾筆竹杠呢!
但正是因為黃師爺在狀元樓有股份,狀元樓才成了公然賣考題、賣作弊的小冊子的不法場所,卻又從來無事。
狼慶說道:“正是,既然大人認為小人有罪,那麼狀元樓怎能逃脫乾係?”
“對,狀元樓的老板,早該抓來問問了”外麵聽審的讀書人早盼如此了。
知府黃子威再度扔出令牌。
幾個剛跑回來的衙役覺得知府老爺在玩他們,直翻白眼。
無奈,還是撿了令牌,再去狀元樓拿人。
不一會兒,狀元樓的秦掌櫃來了,看樣子卻很從容,毫無驚慌失措之態。
他進了大堂,不等黃子威問話,先就熟練地跪倒下了,繼而在大堂上喊起撞天屈。
“青天大老爺在上,不知小人所犯何罪,要拿小人來此?小人冤枉,小人冤枉啊~~”
一看就是訓練有素,不好對付的刁民。
啪,黃子威一敲驚堂木,製止他大呼小叫。
“我來問你,昨日有人在狀元樓公然買賣考題、作弊的小冊子,你為何不管?”
“大老爺,冤枉啊!小店向來青青白白地做生意,哪裡會縱容彆人在店裡做這些不法勾當!”
黃師爺昨日已經將高希告狀的事與他說了,他認準了告他的人沒證據,所以一推六二五。
“這位狼慶就是在你的店裡買的考題,業已認罪。”黃子威指著狼慶說道。
“既然有買題的人,也就應該有賣題的人。若無賣題人,隻憑有人空口說,怎麼能信?若這樣也能信,要誣陷彆人,豈不是空口白牙就行了”
秦掌櫃的自我辯護,還有挺有邏輯,不枉昨日想了半夜。
“再有,說小店有賣作弊的小冊子,那麼賣冊子的、買冊子的人呢?”gonb
他雖然伏在地上,低眉順眼,但為自己辯護一點都不帶含糊的。
他停了停,又說道:“不知道告發小人的是哪位?若能拿出憑據,小人便認了,任憑大人處置。”
“哈哈哈,要告你的正是我高希,掌櫃可抬頭看看我。”
掌櫃抬頭看了看高希:“尊駕怎麼可以空口汙我清白!”
黃子威聽了,提醒道:“高希,你告狼慶買考題。
你是證人,狼慶也認罪,所以狼慶要收押。
但你告狀元樓的掌櫃,隻有買題人,卻沒有賣題人,狀元樓的掌櫃是不是縱容他人賣題,無法證明。”
用我們現代人理解來解釋,黃子威的意思就是:狼慶有罪,是因為證據鏈清楚。高希看到他買題,他也認。
但高希告狀元樓掌櫃縱容賣題,卻隻有狼慶一個買題人,沒有賣題人。怎麼證明是狀元樓縱容的?證據鏈有缺失。
外麵的吃瓜群眾們一聽火了:什麼,有人認了自己買題,就是有罪,但沒有抓到販題者,狀元樓也不認,狀元樓就無事?
什麼狗屁道理!
“不公,不公,不公”幾個膽大的讀書人帶頭大聲抗議,吃瓜群眾群起附和。
黃師爺又擺出師爺的架勢,跑過去對著人群吼道:“都給我安靜,安靜,想吃牢飯嗎?這裡是府衙重地,彆不知輕重!”
然後又殷勤地跑回去,用卑微的身姿附在黃子威耳邊輕聲說道:“大人,既然沒有證據,申斥狀元樓掌櫃幾句也就是了,可以就此結案。”
黃子威從一早開始就被吵了半天,雖然他對黃師爺搞出的這一攤子事不滿,他也知道黃師爺肯定也難逃乾係,但無憑無據的事,他肯定不能做,朝廷法度在。
從吃瓜群眾的角度來看,黃子威像是一個昏官。
但從今人的角度來看,以事實和證據為依據判案,寧縱勿枉,反倒頗具現代法律意識,最起碼不是一個完全依靠“自由心證”來判案的官員。
他看了看秦掌櫃,又說道:“狀元樓掌櫃,雖說證據不足,不能證明你直接縱容他人在店內販售考題和作弊工具,然空穴不會來風。狀元樓的名字多好,回去後好好整頓,彆汙了你自己的招牌。若本府查得實據,定重責不饒。你可知道?”
“是、是,大人。”秦掌櫃連連叩頭,暗中舒了一口氣。。
黃子威再度舉起驚堂木:“退”
“且慢,大小,在下現在要加告一人!”這回是狼慶說話了。
“什麼?你也要加告?”黃子威從沒碰到過這樣的官司,原被告都在當堂提出加告。
“你是本案的被告,你怎麼倒要告發起彆人來了?好吧,你說你要告發何人”
“大人,狼慶無權提告。”黃師爺這回毫不猶豫地插嘴,他可不想當堂看到對手有翻盤的機會。
“怎麼就不準人家提告?”吃瓜群眾們嚷嚷道。
王紀坐在一旁,輕聲歎了一口氣。
他是華亭縣知縣,一年也要審不少案子。
《大明律》刑律中關於訴訟的規定中確實說,“凡被囚禁,不得告舉他事”。
現在狼慶承認買題,就要收押,按照這個規定,他無權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