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再次提出反對,然後看向法官。
“反對有效。”
法官想了想,做出裁決。
“好吧。”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見此,看了一眼笑容僵在臉上的愛德華·奧斯特,不再糾纏這個問題。
其實做不做實驗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讓陪審團知道,連這種基本常識判斷問題,被告都不敢自證清白,加深陪審團對被告的不信任。
積少成多,這種不信任一旦累積足夠,就算愛德華·奧斯特真的是不小心,也會被陪審團當成故意,而判有罪。
“我換個問題。吩嗪不能和度冷丁一起用,這個醫學常識,是隻有名醫才知道嗎?”
“不!”
新上來的第三方醫學專家證人搖頭:“這是基本醫學常識,每一個醫生都該知道。”
“據我所知,吩嗪和度冷丁一起使用,會造成患者快速死亡,這種藥物間混用的危險,即便在醫學常識中,也應該屬於重點考核需要記牢的吧?”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追問道。
“當然。”
第三方醫學專家點頭。
“那就有意思了!”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笑了:“所以被告如果不是因為酗酒無法掌控自身而犯錯,就是因為他在自身能力完全可控的情況下,犯了一個任何醫生都不該犯也絕對不能犯的錯誤,而這個錯誤導致了一個年輕女孩蘇珊·沃德瑞基的死亡?
我的問題是,哈佛醫學院畢業,行醫25年,心臟病學權威書籍的編纂者,asker醫學獎得主,在自己完全能力之下,竟然會不小心犯了一個任何醫生,包括實習醫生都不能犯的重點記憶的醫學常識錯誤?
到底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
說真的,如果不是這個案子,我寧願他是故意的,不然如此權威名醫都尚且如此,我們普通患者哪裡敢進醫院找醫生治療?”
“反對!檢方在將問題擴大化,抹黑整個醫生群體。”
辯護律師早就在執行檢察官沒說完就大聲反對,隻可惜本·斯通經驗老道,用最快速的語調將自己想說的完整清晰的說了出來。
“反對有效!”
法官發話道:“檢察官,請注意你的表達!”
“我沒有問題了,法官大人。”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看著嘩然的陪審團,還有麵色慘白的愛德華·奧斯特,和聽眾席上的查克他們對視了一眼,微笑結束自己的問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這個問題就是昨晚模擬法庭上查克問出來,而之前他沒有想到的關鍵一點。
現在問出來後,效果果然好極了。
你愛德華·奧斯特可以自說自話,說自己是不小心的,但如果這種不小心完全就是不能容忍的,甚至讓所有人都覺得寧願你是故意的,也彆是不小心,那麼不管你說什麼,你都已經敗了。
醫生最重要的是什麼?
除了醫術,就是病人對醫生的信任。
你酗酒了,控製不住自己,犯了錯,除了當事人家屬無法接受,其他人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美國本身就有酗酒文化,大家都喝,互相體諒就是了。
而且酗酒可以戒酒,隻要戒酒了再行醫,也沒多大問題。
可是如果你不承認你酗酒後造成了能力受損,那麼就變成了你堂堂一個行醫幾十年經驗豐富至極的頂級名醫,竟然都能犯這種任何醫生甚至是醫學生都不該也不能犯的低級錯誤。
這就太可怕了。
進醫院找醫生治療的,雖然很多是事關生死,但更多的還是可以治療和緩解的疾病。
這些病不涉及生死。
可現在頂級名醫愛德華·奧斯特卻告訴所有人,小心點,進醫院求診就是玩俄羅斯轉盤,隨時都有生死危機,並且概率還不低。
連頂級名醫都這樣,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病人與醫生之間本來不多也不容易建立的信任蕩然無存。
這簡直不分病人和醫生,是所有人的噩夢!
“回答檢察官的問話,這個問題隻有愛德華·奧斯特醫生自己知道。”
證人席上的第三方醫學專家突然說道:“不過據我所知道的常識,任何一個經過專業訓練的醫生,都不會犯這種重點常識性錯誤,當然是在能力完全受控的情況下。”
沒錯!
作為號稱獨立的第三方醫學專家,他也下場表達了自己的立場了。
沒辦法!
檢察官的問話,已經觸及到他作為醫生的利益根本了。
他不能接受愛德華·奧斯特醫生為了躲避自己的責任而撒謊將包括他在內的所有醫生都拉下水。
“辯方請求休庭!”
辯護律師瞪了主動開口的第三方醫學專家一眼,趕緊找法官申請。
“許可!”
法官裁決道:“下午重新開庭!”
他知道這是辯方要找檢方尋求交易了,作為法官,他也巴不得兩方直接私下交易,將這個案子結束。
畢竟他不是那種追逐媒體熱度,站在聚光燈下的那種明星法官。
這種熱度對他來說,太熱了,有可能炙傷他。
所以他寧願不要。
“過失殺人,最低量刑推薦。”
辯護律師和臉色慘白的愛德華·奧斯特醫生快速商量了一下,然後快步追上離開的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
“不!”
本·斯通拒絕道:“二級非預謀謀殺!”
“拜托!”
辯護律師眉頭緊皺:“我們已經選擇妥協,你們就應該接著,這已經是我們最大的讓步了,再進行下去,先不說勝負未知,就說這浪費的司法資源,你也不願意吧?”
“現在的堅持是為了以後更少的司法資源浪費!”
執行助理檢察官本·斯通說道:“某個人告訴我,這個案子特彆適合用來殺雞儆猴,震懾那些沒有職業道德或者已經完全麻木的醫生,你也說了愛德華·奧斯特醫生行醫25年了,不是兩年半!整整25年的頂級權威名醫,還有比他更適合的雞嗎?”
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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