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夜與明!
第三十八章
卞曉和艾雪商量“你看咱們離婚為了孩子是否能保密。”
艾雪說“行,孩子判給我了,你是孩子的父親,這種血緣不因我們離婚而割斷,你常來看孩子,給孩子父愛,把離婚的損失降到最小。保密。”
艾雪的父母也要求艾雪對離婚的事兒保密反正你也不再找了。他們說。
艾雪問“你和胡豔結婚了嗎?前夫卞曉答“沒有。”
艾雪說“為什麼?”前夫卞曉答“哎,一言難儘,我原來以為她對我是愛,我和你離婚後去找她結婚,她做的一些事,讓我發現她是愛的我的錢。
她覺得誰都能背叛她,唯獨錢不能背叛她,把一分錢看得比下水道井蓋子還大。
在她眼裡,錢比感情重要,她要我離婚分的房、車、錢,我都給她了,她不是認錢嗎?抱著錢過去吧。
在我之前,她已經拆散一個家庭了。”
卞曉和艾雪離婚的事兒,由於保密,艾雪單位都不知道,再說看艾雪波瀾不驚的樣子,工作乾得很不錯,也沒人想到艾雪會經曆種種,想到艾雪會離婚。
不過單位上卻傳來了另一對離婚的消息吳信和龔蓮離婚了。
原來兩個家庭結合時,各自帶著一個孩子,作為女主人的龔蓮總舍得給自己的孩子花錢,對吳信的孩子卻很吝嗇。
感覺不到家庭溫暖的吳信的孩子,堅決讓吳信和龔蓮離婚,再加上,龔蓮對物質無休止的追求,吃穿用度都要上檔次,也讓吳信吃不消。
雖然龔蓮動員了一些女乾部去勸和,無奈吳信鐵了心要和龔蓮離婚,碰了釘子的女乾部回來對龔蓮隻好說離就離了吧。他們就散夥了,龔蓮二婚也離了。
艾雪參加單位歡迎新頂頭上司一把手領導鄭然的會議。
大家鼓掌歡迎後,鄭然講話
“……工作上要求真求實求深,要腳踏實地搞好調研,掌握真實情況,要突出重點,可以就幾個重點幾年抓下去,直到抓出成效,對有工作積極性的同誌要給他們創造好的環境,獎罰分明……”
散會後,艾雪走到領導鄭然跟前,領導鄭然笑了:”是你呀,我讀過晚報上發的你的詩。”接著說“好好工作,我看你寫的詩也可以往我們係統的報紙上投投。”
艾雪高興地說“好。”
艾雪打心理谘詢熱線。“你好!我離婚了。”對方任善海說“多長時間了”。艾雪說“有一段時間了。”任善海說“想成個家了?”
從驚愕到平靜,時間迅速。這句話,一下點醒了艾雪。自己才三十多歲,卻要為本來就是被彆人安排的婚姻守著悲愴,摩挲著傷痕,過著更為黑暗的時刻。
對呀,為什麼自己不能走出來,像一個普通的正常人一樣追求幸福,每個人不是都有這樣的權利嗎?
第三十九章
這時候,艾雪想起了原區域領導侯三元,現已任當地城市的要職。
直覺告訴她,侯三元對她有好感雖然接觸不多,艾雪25歲時,有一次,一同乘同一輛電梯,旁邊另一個女士,主動去牽侯三元的手,侯三元甩開了她的手,卻站在了艾雪旁邊。
艾雪自顧自的走著,卻發現侯三元和自己並排邁著步,艾雪笑了,看到艾雪笑,侯三元也高興地什麼似的,笑了。
等到艾雪回國後剛有胖的端倪時,又是一同坐電梯,旁邊一個不算胖的中年女士嘴裡念叨著我太胖了,我要減肥。
彼時28歲的艾雪聯想到自己發福的身體,不好意思地低下頭。
侯三元說胖點怕什麼,還這麼年輕。
侯三元的話像給艾雪打了一劑強心劑,從此,艾雪更不注意管理自己的身材,直至肆無忌憚地吃到真正發福。
才發現卞曉對自己所謂的愛,隻是愛的自己原來美麗的容貌,艾雪認為自己真正應該得到喜歡的地方,卞曉卻並不在意。
比如,艾雪自己舍不得花錢,而給卞曉舍得花錢,卞曉覺得理所應當而又不領情。
當艾雪說起時,卞曉會說“誰讓你這樣,你過了。”
但當多少年不買衣服的艾雪,用自己單位發的獎金買了一件大衣時,卞曉提出抗議你有衣服,怎麼還買大衣?
“我是用我的獎金買的”
“你看我用自己的獎金給自己買衣服了嗎?”
確實,卞曉彆的地方花錢,給胡豔買衣服,化妝品,項鏈,請胡豔吃飯等,但就是自己不喜歡穿,曾被評為醫院第二大不修邊幅之人。
艾雪曾試過給他買好衣服,卞曉總是訓斥艾曉一頓,嫌衣服穿在身上太板得慌,他是怎麼舒服怎麼來。
但是艾雪其實心底裡是愛美的,隻不過被現實或覺得不應該而壓抑了……
艾雪反駁說:”我是女的……”
“現在不男女平等嗎?”卞曉說。
麵對卞曉的說辭,艾雪又好氣又好笑,懶得再和他泱泱。
侯三元對艾雪的發胖看不到似的,有一次艾雪去會議室找人,正好開完會在會議室的侯三元看到艾雪,竟不自主地整理了一下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