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會報導一些在深港市舉辦的音樂會,話劇,博物館展覽等高端藝術,也采訪了不少來深港的大牌明星。
我寫過不少辛辣的文娛評論,也諷刺過不少掛羊頭賣狗肉的垃圾電影電視劇,還寫過不少很能引發觀眾共鳴的影評。
我漸漸有了一些名氣,也很喜歡很享受這份工作。
不過,有一點還是困擾著我,那就是這份工作的工資實在是不高。
深港是一線城市,長安居,大不易,消費水平還是很高的。
那時候,一個月發的工資,一半用來租房子,一半用來生活,往往剩不下什麼錢。
出身小城市的我本以為會安貧樂道,但經常接觸明星的我,還是會忍不住被這花花世界所誘惑。
采訪明星,特彆是大牌明星的時候,我經常會觀察,他們穿的衣服麵料看起來是那麼的高檔,設計剪裁是那麼的高檔。
女明星的首飾是那麼的絢麗奪目,手裡的大牌包包是那麼的華麗新潮。
特彆是了解到他們中很多人拍一部戲,或者上幾個節目的報酬,就能抵上我不吃不喝半輩子的工資時,我心裡更不是滋味。
亂花漸欲迷人眼,我不禁暗暗羨慕,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也能過上這樣的生活。
沒想到,入職兩年後,機會來了。
在信息化網絡化快速發展的時代,紙媒的統治地位一點點衰落,漸漸讓位於互聯網新媒體。
我們的收入,也隨之減少。漸漸的,就連年終獎都發不出來了。
帶我的師傅牛哥是個心思活絡的人。他靠著這些年在文娛板塊摸爬滾打積累下的人脈,還有深諳娛樂圈運轉規則的智慧,毅然辭職下海,開了一家小型文化傳媒公司。
牛哥的公司主要負責文化經紀和演員培訓業務。說白了,就是挑一些有靈氣的演員培養,被大公司看上了以後再高價把演員賣出去。
其實就是“養成係”。
牛哥的公司剛成立,很缺人手。因為這幾年在他手下我工作蠻賣力,能力也不錯,牛哥理所當然想到了我,想挖我去他公司。
一開始我還是舍不得記者這個引以為傲的身份,但是隨著工資越來越少,我索性辭了職,跟著牛哥進了他的公司。
我的工作內容很單一,就是給牛哥挑出來的小演員寫網絡推廣文案。
其實也很簡單,無非就是根據他們自身的長相啊,性格啊,猛誇他們,再包裝點“夢想”啊“拚搏”啊這樣的熱血詞彙,收獲更多的粉絲。
隨著公司的運營逐漸走入正規,幾個爭氣的小演員也在牛哥介紹的戲裡有著亮眼的表現,高價被大公司挖走了。
我不光拿到了可觀的收入,還因為工作努力,文案一流,深受牛哥賞識。
但通過我的觀察,我覺得光寫文案是掙不了大錢的。
我鼓起勇氣到了牛哥辦公室,向他說出了我醞釀已久的一個想法——
我想當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