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美玲振振有詞的說道:“我剛嫁給誌強的時候,就跟著他搬到了老宅。”
“當時老宅破破爛爛,四處漏風又漏雨。”
“老宅是沒有物業費,但這些年,我們為了老房子添了多少錢?”
“拆拆補補,不都是我和誌強在維護?”
“她李誌華呢?”
“就算遺囑真有她的份,可她這些年在哪裡,她又為了這套房子做過什麼?”
“這麼多年一直渺無音訊,一個人在外麵逍遙快活!”
“是,老宅拆遷,是賠了幾套房產。”
“可當時發放賠償款的時候,李誌華又在哪裡?”
“她有露過麵嗎,有簽過字嗎?”
“沒有!”
“都是我和誌強幫著出麵,代為處理。”
“這些年來,房租是我們收著,可物業費,管理費,水電費,也都是我們在交著。”
“而且法律也規定了,涉及到遺產糾紛,最長的訴訟時效為20年。”
“現在都已經過去多久了?”
“已經20多年了,早就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時效!”
“在法律上,就算李誌華有資格繼承這份遺產,也已經視為她自動放棄!”
李爸爸愣住,“自動放棄?”
錢美玲點頭,“沒錯,就是自動放棄。”
“大哥,這話可不是我們說的,是律師說的,有法可依!”
李爸爸看向弟弟的眼神多了幾分陌生,“這麼說,你們今天上午是去找律師了?”
“家裡的事,你們居然還要去谘詢律師?”
錢美玲振振有詞,“我們也是不想小華吃虧嘛,所以就過去問了問情況。”
“大哥你要是不信的話,也可以回家問問小東,他是警察,肯定也懂法律!”
李爸爸算是看明白了。
弟弟和弟媳,這是不打算讓出房子了。
否則的話,就不會拿3萬塊堵他的嘴,更不會去谘詢律師!
李爸爸有些心寒。
也萬萬沒想到,被他珍之重之的血脈親情,有一天居然也會被明碼標價。
李爸爸深吸一口氣,“我不管什麼法律訴訟的時效,我更不會因為這件事對簿公堂。”
“李誌強,我今天隻問你一句。”
“法律有時效,難道親情也有時效嗎?”
“誌華20年沒回來,難道她就不是你親妹妹了對嗎?”
李誌強試圖解釋,“大哥……”
李爸爸一聲厲喝,“回答我!”
說這話的時候,因為情緒激動,李爸爸心跳加速,下意識的捂向心口。
李誌強急忙上前攙扶,“大哥……”
李爸爸將弟弟推開,“我沒事,回答我。”
“誌華20年沒回來,她還是不是你妹妹?你還認不認我這個大哥?”
李誌強點頭,“大哥,您這是說的什麼話?”
“小華她當然是我妹妹,你也永遠是我大哥!”
李爸爸連連點頭,“好,還算你李誌強沒有忘本。”
“你說我倚老賣老也好,說我仗著輩分欺負你也好,說我偏袒誌華也罷。”
“小華現在處境艱難,今天我以大哥的身份,讓你分出一份給她。”
“你願意還是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