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染指!
沈鹿溪和陳以恩她們三個打的挺激烈的,最後商場的工作人員報了警,警察趕到,將西個人都帶回了警局。
到了警局後,西個人被分開錄了口供。
陳以恩和她兩個朋友的口供不太一致,雖然她們三個人都不約而同的將責任往沈鹿溪的身上推。
沈鹿溪的口供便是跟陳以恩兩個朋友的相差不多,但在陳以恩兩個朋友的嘴裡,她是挑釁者。
警方最後調取了商場監控,監控把一切都拍的清清楚楚。
事情真相大白,錯在陳以恩一方。
不過,傍晚時分,陳以恩的母親,也就是沈鹿溪的姨媽帶著律師來了警局,也不知道跟警方說了些什麼,反正過錯方就成了沈鹿溪,陳以恩她們三個以受害人的身份,被無罪釋放了。
陳以恩的母親去看沈鹿溪,還很大度的跟沈鹿溪說,“鹿溪呀,我好歹也是你媽的親姐姐,看在你媽的份上,這次隻要你跟以恩道個歉認個錯,事情就算過去了,你看行嗎?”
沈鹿溪以一敵三,掛彩有點兒嚴重,臉上脖子上手臂上抓痕一道道的,額角的位置還青了一塊兒,哪怕過了小半個下午,也還是挺明顯的。
她一頭長發亂糟糟的,聞言抬起頭來看向她姨媽,一雙清淩淩的大眼睛格外平靜淡定,搖頭說,“不行,我早就沒媽了,我媽的親姐姐又哪個。”
“你——”陳母看著沈鹿溪,被氣的不行,“行,你就在警局呆著吧,看有誰會來保釋你。”
看著陳母憤憤離開的背影,沈鹿溪一下又有些後悔了。
不就認個慫嘛,有什麼難的?
她要是一首被關下去,她工作怎麼辦?妹妹怎麼辦?還有下周她得去監獄看爸爸了,爸爸等不到她,會不會很著急?
“小姑娘,你怎麼就這麼倔呢,認個錯道個歉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嘛。”
一位年紀大點的警察看到沈鹿溪這可憐巴拉的樣子,想起自己家裡跟沈鹿溪差不多大的女兒,不免同情,提醒她,“你家裡還有什麼人,趕緊打電話,叫他們來保釋你。”
沈鹿溪想了想,搖了搖頭。
“那朋友呢,關係好的朋友也行。”
朋友嘛?
沈鹿溪想了想,除了自己還遠在國外的閨蜜,她還真的沒其他什麼人可以聯係。
“你想想吧,想到了跟我說。”警察叮囑一句,給她添了杯熱水,然後就走開了。
沈鹿溪坐在那兒,微仰著腦袋想了想,一首到夜深人靜,她都想不到一個可以通知來保釋自己的朋友。
陳北嶼,明天她還要跟陳北嶼一起錄小說,他會願意來保釋自己嗎?
可是除了陳北嶼,她也想不到其他的人了。
於是她讓警察叔叔給陳北嶼打電話,陳北嶼居然二話不說,立馬就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