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隨筆!
今天有個小夥子突然問我如果十萬就能換和你愛的人在一起,你願意嗎?
我不假思索道當然願意。
賺錢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玩,玩可以得到快樂,但絕對得不到安全感和踏實感,更就談不上幸福感了。
有錢無家,一場空;有家無子,老來愁。相比起來,有家無錢,真的不算什麼。
既然賺錢是為了家,是為了愛,是為了幸福,那十萬換一個愛的人,怎麼算也不虧。
可是……這問題的意思是“我愛的”並不是“相愛的”啊,如果十萬換“我愛的”,卻不是“愛我的”,那多可悲啊?
於是我反問道“如果十萬隻能換你和你喜歡的女孩在一起三年,你怎麼選擇?”
小夥子底氣十足的說道“願意,怎麼不願意?為了愛這點錢算什麼?”
我問他“你今年多大?”
“二十。”
我笑道“你還小,不理解在一起的意義,也沒明白十萬的重擔。”
其實在現實裡,男孩用十萬換三年,是一種非常普遍的戀愛現象。
相戀三年,男人陪著女人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長大,一起成熟,男人的就是她的,她的還是她的,所以男人不可能存到錢。
三年後,因為家庭、性格、矛盾、彩禮等等的原因,他們分了,男人最終一無所有,還負債10萬。
說了這個社會現象後,我又問他“現在你怎麼選?”
小夥子回答道“那我還是情願等一個喜歡我的人,然後踏踏實實的生活。”
你看,其實付出不痛苦,痛苦的是付出了卻最終沒有得不到回報。
我又問他“如果你是一個女孩,現在有一個你喜歡的帥氣男孩,隻要你點頭,你們就可以在一起三年,可三年的快樂換來的可能是半輩子痛苦,你怎麼選?”
他說道“你說的這麼誇張懸殊,誰還會選擇和男孩在一起啊?”
我笑了笑說道“三年快樂換半輩子痛苦,這種說法一點不誇張。”
我們都知道,每個女孩都有很多人喜歡,有的人是喜歡她身材,有的人是喜歡她這個人,更多的是喜歡她的漂亮,他們在她的朋友圈、同學圈、老鄉圈,有的會示好,有的會追求,可大部分都沉默不語,不敢表白。
她選擇了一個自己喜歡卻錯誤的人,她的朋友、同學都會知道,就斷了其他人的念想。
三年裡她得到了愛情,得到了快樂,陪著他成長,陪著他成熟,偏偏最後她喜歡的人卻選擇和另一個人結婚。
她一無所有,她傷痕累累,她聲名狼藉,你說是不是三年的快樂換了半輩子的痛苦?
其實女孩的痛苦遠比你想的持久,我見過很多女人,都比我說的還苦不堪言,你莫忘了,這三年裡生個一男半女一點問題都沒有,打胎的痛男人不了解,生孩子的痛男人不理解,生完之後最後一無所有且傷痕累累的痛,男人更加無法體會。
所以說,我不是吝嗇錢,我是吝嗇福氣,我不怕窮,我怕我愛她愛的一無所有。
所以說,你愛不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愛的人也要愛你。隻有你的珍惜也被對方珍惜,你的性才有福。
小夥子沉默良久,然後說道“你是不是談過很多個?”
我搖頭苦笑,“就一個,就三年。懂得的多不用談的多,談的多,那我就不用活了。”
小夥子歎息道“愛情好難啊。”
我笑道“愛一個人是本能,選擇對的人、愛,才是本事。以前我就是一個隻有本能的人,現在才明白學“本事”才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