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隨筆!
有位朋友在聊天時突然認真的問我現在恐婚的到底是男的多還是女的多?
這問題問的不好,因為有站隊之嫌。你說男人多吧,女人會不以為然了;你是女人多吧,男人會不以為然了。
不過,既然大家都有“男多女少”這個共識,那男人恐婚更多不應該是個毋庸置疑的事實嗎?
我認識的男性朋友裡,男的就沒有不恐婚的,甚至還有逃避相親的,不想戀愛的,不想結婚的。
不過,我還有另外一個答案。
一個讓男人女人都信服的答案。
恐婚的男人多還是恐婚的女人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恐婚的肯定是好人多。
為什麼把傷害推給“好人”呢?
因為“好人”會愛懂珍惜,有責任心會付出感情,最關鍵的是容易受傷害。
你要明白,恐婚,不是因為不需要愛。恰恰是因為太需要愛,卻又非常害怕傷害和辜負。
愛而不得,那是愛情的痛苦。得而怕假,得而怕失,失而怕一無所有,這才是恐婚的本質。
如果我討厭女人,那你愛來就來,你想走就走,你愛不愛我,我都不會喜歡你。你喊不婚你要丁克,管我什麼事?我自己賺的自己花,自己瀟灑自己埋,你覺得我這種人會恐婚嗎?
既然會“恐婚”,那就是潛意識有渴望。
既然有渴望,那就是潛意識還希望有人做我們的光,伸手給我們溫柔。
如果真要死鴨子嘴硬,硬要冠冕堂皇的說自己不需要愛,不需要“家庭”,那就不要滿世界瞎比比找存在感,餘生要麼自己好好賺錢,要麼打算好後事後快樂每一天。
能接受不能自理且沒有尊嚴的養老院生活,就應該用毒舌屏蔽所有人的好心;能接受淒涼的被人埋葬,就可以拒絕男人保護生育權義無反顧不婚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