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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保姆(1 / 2)

我在美國寫網文!

據王漸了解,一部小說的收入為保底版稅加上分成版稅。

而一般小說的分成版稅的分成比例在614之間,作者名氣越大、作品越好,分成比例越高。

而羅伊提出的種種條件,隻能說明一點。

那就是學樂出版社對《我是大法師》的態度,就像為了換取零錢而去買彩票一樣。

就是順手而為,隨便試一試而已。

而這也意味著,在出版後的宣傳上,它們也不會花多大力氣。

羅伊看著王漸沉默不語的樣子,就又開口說道“抱歉,這是我能為你爭取到的最好條件了。”

“雖然我個人很喜歡這部小說,但還是不得不說,出版它對任何一個出版社都是一個賭博。”

“我可以稍微等一下嗎?”王漸坦率的說道“我想看看其他出版社給出的條件。”

“當然,這是你的自由。”羅伊站起身來,遞給王漸一張名片,“這是我的聯係方式,希望我們有機會合作。”

接著,他便告辭離開。

王漸在將羅伊送出公寓後,手拿著名片,坐在沙發上,慢慢計算著。

自己為了寫小說買了一本詞典,花費150美元。

兩本《蜘蛛俠》,8美元。

複印稿件,50美元。

郵票信封,10美元。

如果算上使用老頭的打字機和查看出版社資料,換算成金錢,最起碼也值500美元。

自己為了寫小說付出的精力、勞動,就按麥當勞的時薪計算,也有300刀美元。

折合下來1000多美元。

而按照學樂出版社的條件,《我是大法師》出版後,全部賣完,自己也就能賺4000美元。

但根據王漸的了解,除了現象級暢銷書,一本小說在出版一年內,大約隻能賣出三分之一。

也就是不到1400美元。

那麼自己預計從《我是大法師》中,大約能賺400美元?

我靠!

果然,寫小說死路一條。

還是去唐人街刷臉,找個師傅學做菜靠譜。

王漸正在感歎著,這段時間鬼迷心竅,居然想去寫小說賺錢。

忽然,眼角瞄向了牆上的鐘表。

不知不覺之中,居然已經傍晚七點鐘了。

王漸先是一愣,接著趕緊穿上外套,朝門外跑去。

他還得去以權謀私的簽到官的家裡,當臨時保姆呢。

而此刻,在布魯克林區的一個以中產階級為主的社區內,簽到官莉莉正在一邊給閨密打著電話,一邊在衣櫃前試著衣服。

“你是不知道,今天老娘換了一身衣服,把那幫犯人全部鎮住了。你說的真對!離過婚怎麼了?三十歲怎麼了?老娘照樣秒殺全場!”

“你介紹的那個是藝術家?不想結婚?沒關係,我也不想結婚。一邊花著渣男的贍養費,一邊找個情人,氣死他!”

“老娘給他生兒育女,他居然出軌!”

“嗯,對,一個十七歲的亞裔小哥。沒關係,他盜竊初犯,膽子小的狠。連看老娘的絲襪腿都偷偷摸摸的,哈哈。”

這時,門外忽然傳來了門鈴聲。

莉莉給對麵說了一聲,就掛了電話。

接著,她就穿著黑色包臀裙、肉色絲襪、腳踩著係帶高跟鞋,來到房子的大門處。

透過貓眼看向外麵,隻見王漸正一邊擦汗,一邊看著手表。

莉莉打開房門,對著王漸說“很好,很準時。那麼接下來,你隻需要當兩個小時的保姆就算完成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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