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寫網文!
王漸掛斷電話後,坐在沙發上,思考著下一步該怎麼辦。
賣廣告版權,這事肯定能來錢。
可也得簽合同。
而簽合同,最好有律師等專業人士參與。
然而,那些律師水平怎麼樣,收費貴不貴,自己全不知道。
還有,美國的律師這麼多,誰知道哪些律師擅長版權方麵的?
王漸抬起頭,看了一眼時間。
下午一點半了。
今天是來不及了,明天再去找律所,谘詢一下小說的廣告授權問題吧。
他一邊想著,一邊穿上衣服,準備去社區勞動。
今天社區勞動,除了因為莉莉要陪吉恩和她的父母,而換了一個人當簽到官之外,一切如常。
所有人都依然懶懶散散的,一直混到勞動結束。
王漸回到家中時,已經傍晚七點了。
他隨便吃了點東西,就又開始整理腦海中的《奧術神座》。
這部小說,可比《我是大法師》要長的多。
《大法師》總長不過40多萬字,而《奧術》僅第一卷,就30多萬字。
王漸整理著,忽然發現不對。
這個故事…
呃…
好慢熱啊!
他拿起手邊的《我是大法師》,又和《奧術神座》的手稿對比一番之後,更加確定了這一點。
《大法師》是上來就爽,出門就無敵。
裝x打臉、扮豬吃虎等,雖然略有生硬,但對新讀者很友好。
而《奧術神座》卻先用現實世界的各種古典音樂以及很少的魔法理論作為引子,介紹整部書的世界觀。
雖然也有用古典音樂作為裝x利器,打入上層社會的情節。
但…
古典音樂的受眾,
實在太少了。
換成流行音樂可能還好點。
可要是換成流行音樂…
王漸在腦海中,想著一個極具紳士風範的隱藏魔法師,在台上唱著《beatit》。
然後,引起台下包括眾多具有中世紀歐洲貴族和教會成員的感動…
反正,他有點牙疼。
可要不改的話,這個能吸引讀者看下去嗎?
要知道,因為《我是大法師》而認識自己的讀者,大部分沒那麼多耐心。
他們隻追求爽和新奇。
絢爛的魔法,神奇的能力以及爽度超高的打臉情節。
王漸使勁撓了撓頭發,有點頭疼。
那麼,完全刪掉第一部分呢?
他仔細研究了一番後,又搖了搖頭。
這本書的原作者,結構設計的很精妙。
要是完全刪掉,那麼後麵的劇情就沒辦法展開了。
在糾結了將近兩個小時後,王漸還是沒找到合適的修改思路。
他躺在床上,努力思考著,卻還是沉沉的睡了過去。
這一覺,就直接睡到了早晨。
當清晨的陽光照射進屋內時,已經是早晨8點多了。
王漸起床,隨便吃了點東西之後,在是否繼續改編《奧術神座》的問題上猶豫了一下。
然後,還是決定找間律所,谘詢一下廣告授權的問題。
由於自己接觸的這方麵比較少,所以昨天在社區勞動時,自己問了幾個犯人。
他們一致推薦了一個在布魯克林區的小型的律師事務所。
一個深受各種罪犯歡迎的律所?
王漸一邊促狹的想著,一邊踏進了這個在一個低矮辦公樓裡的律所。
在谘詢了收費標準後,他選擇了一個收費比較低廉的年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