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寫網文!
“這樣不算抄襲嗎?”王漸指著電腦屏幕,扭頭看向湯姆。
湯姆也走到電腦之前,看了一會兒後,點點頭說道“應該算是抄襲。”
“在文學作品的創作上,創意和思想可以模仿,而受到保護的隻有表達方法。”
“而這個《我真是大法師》連表達方法都是模仿的。不過,我建議還是找一些資深編輯谘詢一下。”
找資深編輯嗎,那可是筆不菲的花銷。
值得嗎?
王漸想了想。
然後,他點擊進入網站後台,看著實時瀏覽量。
再和亞馬遜,為宣傳自身而特意發行的公告軟文中的瀏覽量對比了一下。
確實超過一大截。
作為穿越者的王漸,雖然不太了解亞馬遜的發展曆史,但對這個名字,還是有點朦朧的熟悉感。
那就說明,亞馬遜能一直存在到自己穿越之前。
而現在,自己的個人網站瀏覽量居然高過了這個剛剛成立的亞馬遜。
那是不是說明,自己的網站僅從目前看來,發展潛力要大於這第一個網上書店,亞馬遜?
那麼聘請資深編輯,加大對網站的投入,讓網站正規化,是有可能賺回來的?
他思索片刻,搖了搖頭。
隻是猜測沒有用處,還是得做一下對比。
王漸輸入亞馬遜的網址,搜索《我是大法師》,然後點擊購買。
付款方式為visa卡、萬事通卡、美國運通信用卡。
他看向湯姆和羅西,問道“這種支付方式,我們可以跟進嗎?”
“當然。”兩人居然異口同聲道。
羅西示意湯姆回答。
湯姆笑了笑,“這些銀行卡公司對自身的推廣極其狂熱,他們恨不得給流浪漢發信用卡,給毒販子送刷卡器。”
“更不用說我們了。”
王漸了然的點了點頭。
然後,他深吸一口氣,對著羅西說道“先把網站上有可能涉及抄襲的作品,通通屏蔽。”
“然後,以今年的暢銷書排行榜中前50名為範本,統計一下,其售價和字數的比例關係。”
“而你,”王漸又看向湯姆,說道“找出在這個網站上除《奧術神座》外,點擊量最高的一本書。”
“想辦法聯係到其作者,確認對方是否完成至少一卷的內容。”
“然後,爭取和對方簽署一個電子版權的協議。”
“電子版權協議?保底還是分成,比例是多少?”湯姆感覺自己好像參與到與眾不同的事情中,有點顫栗的問道。
王漸想了下出版社的分成比例標準。
暢銷書續集類的,最高是20。
公認的文學大家,類似海明威那種的最高可以達到25。
再考慮到網上發表,這個不為人了解的新興發表方式,以及網站運營成本。
“50的分成比例吧。”他回答到。
“讓我們來做個實驗吧。”王漸大聲宣布起來。
“因為網站上大部分都是奇幻小說,那麼我們就和今年奇幻小說的標杆,《冰與火之歌》做個對比。”
“《冰與火之歌》第一卷完全走的是出版社路線,《奧術神座》走網上宣傳,出版社發行路線。”
“而咱們網站上這本書,則走的是網絡發行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