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這些,在故事前期通通可以使用。
至於後期,就是主角衝上神界,打倒諸位眾神。
最後,在宙斯的閃電下,大喊“加點”,然後一拳乾爆對方。
再然後…
反正,原著裡後期力量體係混亂,主角各種換地圖。
那麼,北歐神話裡的奧丁大神、埃及神話裡的主神阿蒙,都可以爆一爆的嘛。
再然後,就看付費率了。
隻要付費率高,那麼主角穿越戰甲世界,徒手拆高達。
穿越蟲族入侵的世界,肉體滅女皇,都可以寫一寫嘛。
可當王漸回過神來,看向自己做的大綱。
又和腦中的《極道天魔》,做了下對比。
媽蛋,
這改的,連原作者都不一定認得出來了。
算了,算了。
王漸搖了搖頭。
創作環境不同,麵對的讀者也不一樣嘛。
適當的改一下,問題不大。
隻要,故事內核不變就好。
讀者知道主角很厲害,主角知道自己很厲害,就反派不知道。
當把反派塑造的特彆高大上的時候,主角在讀者的萬般期待之中,一拳乾掉對方。
那感覺,爽爆了。
而且,其實這本《極道天魔》最好的地方,在於故事節奏,而不在於故事內容。
隻要節奏掌控好。
應該,
也能火吧?
王漸猶豫片刻,還是在電腦上打開碼字軟件,輸入“極道天魔”四個大字。
然後,就一邊對照著書中的內容,一邊參考著自己的大綱打起字來。
這本書,可以算是在美國開創了一個新的流派了。
至於讀者認不認,那隻有看未來的付費率了。
就在王漸專心致誌碼字的時候。
著名恐怖大師斯蒂芬金正和一個叫做尼爾蓋曼的著名小說家聊起他。
“這個《奧術神座》的王,很有意思,和你一樣有著令人不可琢磨的想象力。”斯蒂芬金說道。
可憑借《睡魔仲夏夜之夢》獲得世界奇幻大獎的尼爾蓋曼,此時正處於意氣風發的階段。
他雖然也對《奧術神座》十分喜愛。
可對於斯蒂芬金將那個年輕的過分的新銳暢銷書作家,和自己做對比,還是讓他心中感到一陣不適應。
他主動換了一個話題,說道“我的下部作品,準備把各個國家的神係引入美國,讓他們大戰一場。”
“不知道,您是否能給我一些意見?”
斯蒂芬金想了一下,然後說道“這,不但需要十分豐富的知識儲備,還需要誇張的想象力。”
“你確定,要挑戰這個題材嗎?”
“是的。”尼爾蓋曼十分肯定的回答道“我想在創作巔峰的年齡,挑戰一下這個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我連作品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做《美國眾神》。”
“那我這顆已經快要老化的腦袋,可幫不上你什麼忙。”斯蒂芬金說道“不過,有個叫做en的網站上,有著各種充滿想象力的作品。”
“雖然,上麵的作品大部分都文筆粗糙,故事荒誕。但作為激發靈感的參考,我覺得,對你還是有用的。”
“哦,就是那個連載了《奧術神座》的網站?”尼爾蓋曼問道。
斯蒂芬金點點頭,笑道“去看看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