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麓區環灣徽山彆墅,簡昱舟,。”
報完住址電話,林嶠小聲提醒“我有駕照,在車裡。”
救命,她真的不是未成年。
隻是長的嫩,加記不得身份證號……而已。
蜀黎啪啪啪打字,不為所動,她接著說“我的手機也在車裡,警察蜀黎,能不能讓我用我的手機給我老公打個電話,我怕你們打過去他不接。”
未成年能有老公?
不光打人,還早戀,對象還是成年人。
被包養?
餘光掃了眼屁股抬到一半的不良少女,以及她脖頸處半隱半露的吻痕,蜀黎嚴肅喝令“坐好!”
林嶠乖乖坐回小板凳,繼續接受盤問。
“和被害人是什麼關係?”
“朋友。”頓了頓,林嶠換了個更準確的詞,“發小。”
“為什麼打人?”
提起這個林嶠就恨的牙癢癢。
她正發泄起勁兒呢,突然冒出兩個警察把她拉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往她手上架了副寒光凜凜的手銬,二話不說把她押上警車,而俞二全程躺在地上看熱鬨,不僅不幫她辯解,還故意發出嗷嗷慘叫,最後乾脆兩眼一閉裝暈。
果然還是該絕交!
損友真沒什麼珍惜的必要!
唉,悔之晚矣,她認命地回答“他惹我生氣,說讓我打一頓出氣。”
“警察蜀黎,真的是他自己躺地上讓我打的,彆看他臉腫成豬頭,其實什麼事兒都沒有,他是裝暈,從小到大他的腦袋都鍛煉出來了,就是看著嚇人,真的,蜀黎,你們就該把他也抓進來。”
竟然從小就打……
蜀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再一次為男同胞默哀,看向某不良少女時更嚴肅了“我們會去醫院給他錄口供。”
林嶠什麼都不想說了。
就一件事特彆想不通——
不是說男打女才叫暴力,女打男叫調教嗎?
為什麼一群看起來挺正氣淩然、英明神武的蜀黎,沒一個是明察秋毫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