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逮捕
報告顯示,從死者體內提取到的遺留物,與死者的dna相似度非常高,支持他們存在血緣關係。
物證明確之後,時冉等人當即向上麵申請了對死者富勤錢偉的逮捕令。
當警方找到錢偉的時候,他正怔怔的坐在他的雜貨鋪裡,無精打采的。
麵對這些警察的到來,他似乎也沒有什麼意外的表情,像是早就預料到了一樣。
時冉想到了案發的第一天,他來確認死者的屍體,後警方決定將屍體帶回警局進行進一步的屍檢,死者父親卻猶豫著有些不願意,想來早在那個時候,他就在害怕這一天了。
隻是因為屍檢時候的疏忽,本來應該一早就發現的線索,隔了整整十天才發現。
此時時冉也明白了,當初死者的父親到警察局,一直引導著警方往凶手是陳鬱莎的方向引,他無非就是想讓警方更快的抓到一個凶手,不再在屍體上下功夫,心存僥幸自己對死者所做的一切不被發現。
錢偉十分配合的起身,配合著警方戴上了銀色的手銬和腳鐐。
此時周圍的鄰居全都仰著腦袋看熱鬨,由於警方的阻攔,他們也隻能在雜貨店外看。
雜貨店內。
時冉和死者父親目光對視著,隨後她出示逮捕令,對死者父親宣讀逮捕令:
“你因涉嫌長期利用未成年監護人的身份性侵猥褻兒童,現警方依法對你進行逮捕。”
時冉發現,錢偉聽見他涉嫌的罪名時,眼皮跳了一下,瞳孔微顫。
他分明是在僥幸什麼。
僥幸什麼?
這一瞬間,時冉似乎窺見了一絲真相的影子。
錢偉所僥幸的,是警方逮捕他的罪名,不是殺害死者,不是殺人罪,而是長期猥褻未成年。
一個鐵定是死罪,一個最多無期徒刑,經過最高檢審核後才可以核定死刑,他當然慶幸了。
這一刻開始,時冉確信了死者父親,就是本案的凶手。
隻是,到底該怎樣,才能證明這一切,才能讓錢偉認罪伏法呢?
沒有任何的監控視頻,除非有其他的目擊證人,不然他們根本就沒有辦法確定當時那座廢棄工廠內,到底是怎樣的場景。
在諸多街坊鄰居的目光,還有聞訊趕來的記者的鎂光燈下,錢偉戴著手銬腳鐐被押上了警車。
時冉也上了警車,押送著錢偉回警局。
通過對方才錢偉聽到逮捕令時麵部表情地分析,時冉十分確信錢偉就是這起案件的凶手,但是係統依舊沒有任何的提示。
時冉內心有些焦急,應該的不會錯了,為什麼係統不提示優秀通關呢?
難道...是因為沒有以廢工廠凶殺案凶手的罪名抓捕錢偉的原因?
所以,她現在還需要想辦法讓錢偉承認他就是廢工廠凶殺案的凶手,交代作案動機、作案過程。
但是,要讓錢偉交代出這一切,難度可一點兒也不小啊。
逮捕他的罪名就隻是利用未成年監護人的身份長期性侵未成年,而不是參與廢工廠凶殺案的罪名,他肯定能夠分析出,警方並沒有掌握他就是廢工廠凶殺案的凶手的證據。
在警方沒有人證和物證的情況下,想要定他的罪名,就隻有他的口供了,他肯定也十分的清楚這一切。
所以,他不會那麼容易開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