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王素的詩中用了後漢的兩個典故。這李膺是個清直大臣,權臣張讓的弟弟張朔當官貪贓枉法,怕吃官司,跑到京城躲到哥哥家中的柱子裡,李膺硬是砸了柱子將他抓出來殺了。董令即是董宣。湖陽公主的仆人殺了人,躲在公主家裡不出來,沒法兒抓。董宣等他駕車與公主一道出來,攔在半路上將他正了法。這兩個人雖是直臣,後路卻並不好:李膺因為黨錮之禍,差點兒丟了命;董宣則潦倒了一輩子。王素的詩含而不露,齊廓的回信也無懈可擊。外人怎麼理解都行,兩個人自己則都心照不宣。
與司馬光較勁樂律的範鎮,這時正知諫院,也上了一本,專替陳執中辯護。不過,用的是欲縱故擒的反法。先說上天示警,熒惑火星)侵犯房星,合該上相出事。但天變並不應在陳執中家裡打殺了一個奴婢,而是應在執中亂改祖宗音樂,紊亂典故,因循苟簡,無所建樹。陛下不問這些大事,禦史們則專攻陰私,這樣舍大責細,就是將陳執中清退了,也不能上應天變。他請求將自己的本章發給執中與各位禦史傳看,然後再下章罷免陳執中,好使普天下都知道皇上貶斥大臣,從來都為大事,不為小事;也讓臣子們從此知道儘忠職事,再不敢為家裡的些許小事而謹小慎微。
說得雖然冠冕堂皇,可禦使們也不是省油的燈盞,早知道他那用意所在:大事原是皇上主張,要因大事處分丞相,不過是句遮人耳目的大話,根本不可能。大事不可能處罰,小事又不能處分,那還不是徹底解脫,又是什麼呢?趙抃當即又上了一本,窮追猛打,列舉了陳執中誤國的八大罪狀;最後,筆鋒一轉,又攻起範鎮,說他與小人朋比為奸,不次升遷不知道感戴陛下,反而將陳執中當作恩人,冒天下之大不韙,上章營救執中,請陛下明斷是非,一並給予處分。
範鎮自然又要上章為自己辯護。這回說得更堂皇了,說自己並非不要處分執中,隻是反對以小事加罪大臣。為一阿張加罪執中,是為一奴婢加罪丞相,事關國體,不能不認真對待。就法律而言,主人毆殺部曲至死,判徒刑一年;故意殺害,罪加一等。但如果部曲有錯被罪致死,或因過失導致部曲死亡者,應擱置不究。法律之所以如此,原是要分出上下尊卑。陳執中的奴婢原有過失,雖被杖死,並沒有觸犯刑律,根本不應當過問。禦史們羅織罪名,欲置丞相於死地,是何居心不問可知!賈誼說:“人主之尊辟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為的就是尊尊卑卑。陛下要是為一個奴婢而處罰丞相,這上下高低也就完全要弄顛倒了!陳執中做事非止一日,過去禦史們全都裝聾作啞,直到阿張的事出來了,才說三道四。就此一點,也不難看出他們並非以朝廷為重,不過觀望趨時,投機取巧而已。
範鎮還搬出了漢宣帝的故事,以便再增加一成勝算。漢宣帝的丞相魏相,家裡也有個奴婢被打死了。京兆尹趙廣漢懷疑是魏相夫人忌妒殺人,奏了他一本。魏相則上書自承,說這個奴婢原有錯,被自己打了一頓,挪到外宅就死了,與夫人無關。有大臣當時就上書,說趙廣漢摧辱大臣,罪該萬死。就因為這件事,再加上其他罪名,漢宣帝最後果然將趙廣漢斬了,那麼多臣民說情都不行!為什麼?就是要嚴上下之分,戒險薄之俗。他請求仁宗也效法宣帝,或者誅殺陳執中,將自己免職,永不敘用;或者誅殺禦史,以正朝綱。
趙抃當然又上了書,而且他也有古人可搬。範鎮搬的是漢宣帝,他則搬出唐憲宗。唐憲宗時有個五坊使楊朝汶,為追債擅自拘捕老百姓,被禦史告了;宰相裴度也主張嚴懲。可憲宗有意庇護楊朝汶,因為正值山東兵亂,憲宗就以此為借口,對裴度說:“朕正要與您商討山東軍事,這種小事朕自會處理。”裴度卻奏道:“不然。用兵是小事,五坊追捕普通百姓才是大事。兵事不治,不過亂一個山東;五坊使橫暴,近在咫尺,會危及帝都,那才真正危險呢!”憲宗到底醒悟過來,將楊朝汶抓來殺了。陳執中的所作所為,比一個小小五坊使亂捕平民嚴重多了,自然更應當繩之以法。至少,也要罷黜不用。
兩個言諫官一較勁,齊廓也就更有理由了,問案的事自然不了了之。陳執中在家裡貓了幾十天,看看沒有動靜,又到中書上班了。這一下觸了眾怒,不僅趙抃,整個禦史台全體都要上殿告狀。連正修唐書、早就變得比較平和的歐陽修,也勃然大怒,上了一本,請求罷免陳執中;為了更有力量,或者隻是為了避嫌,歐陽修同時還主動請求也調出京城,去知蔡州。他因為修唐書有功,已經升了翰林學士。到了這個地步,仁宗隻好妥協了,用的自然還是老辦法:陳執中調出,到鎮海軍任節度使;歐陽修、蔡襄他們也要調出,歐陽修即如他自己所請,去知蔡州。
同時被貶的還有一個王拱辰,也是趙抃一班禦史們順手刺了一槍。此時的王拱宸已經做到宣徽北院使,判並州。趙抃主要提出兩條理由:一是宣徽使從來都是一個榮譽職位,總由前兩府大臣或有功勞的現任節度使充任,從來沒讓近侍之類的人當過。其二,王拱宸無功有罪,而且問題不小。由他這樣的人擔任宣徽使,有失公允,也壞了朝廷的規矩。接到奏章,仁宗並沒有理會。趙抃又與其他幾個禦史官員,反複上書彈劾,仁宗到底吃不住,隻好將王拱宸免了,仍然去做尚書左丞及學士,改知永興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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