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羅伊大律師,雖然法院受理的單子,我們都看到了,但是能不能跟我們說說,你們的雇主最後的訴求是什麼呢?”
羅伊笑著點點頭:
“這個問題可以回答。”
“鑒於三個好萊塢人士,跟我和喬的雇主之間,雙方不曾見過麵,更未曾出現在一個場合的情況下,雙方不曾認識,但是三個好萊塢人士,還是這個行業當中的上層人士。”
“這樣的情況下,公然詆毀我們的雇主,給我們的雇主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
“畢竟這三個人再全世界都是很有名氣的,三個人一起開口詆毀,對我的雇主名聲傷害非常的大。”
“畢竟很多人不了解事實的情況下,突然看到三個好萊塢大明星一起詆毀一個人,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會大概率對我的雇主第一印象就是糟糕的。”
“從名氣,精神,未來的行業發展前景各個方麵,想到我們的雇主職業,是一個導演,一個新晉電影大導演,這種傷害無形之中更加致命。”
“故而我們最後的訴求是這三個好萊塢人士,讓我們的雇主名氣受損,精神受到傷害,行業前景帶來了非常差的陰影,各方麵損失可以預計的大,我們起訴以上三個人士賠償我們雇主十億美刀損失費。”
羅伊為什麼說這麼多,因為現在這個委托就正式開始了,他要率先對外釋放一種觀感,那就是他的雇主損失很大。
樹立起對普通人來說最初的印象,那就是他的雇主是無辜的,不曾惹事,但是事情主動找到他的雇主。
在北美法院,並不是法官全權說了算,還有陪審團一說。
陪審團是指向法官宣誓並且對給定的案子做出裁決的一組人員,尤其是指被法律召集聽取並且在法庭上做出案子最終裁決的一組人員。
陪審團製度,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的製度。
案件事實的認定是初審法院的重要工作,在采用陪審團的審判製度裡,由普通民眾所組成的陪審團通常用來認定純然客觀之事實。
陪審團所認定的結果,僅具事實認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決,法官會據以參酌法律判斷做出判決。
如果陪審團認定事實不合乎常理,或者有違背法官所給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一一找之申請排除陪審團的結論而逕為判決。
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
大陪審團隻適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決定是否起訴,可以在任期內一般4周)審理若乾起案子。
小陪審團則參加審判,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賠償。
小陪審團一般由612人組成,一案一組。
在北美不管大小案子,什麼類型的案件,刑事,民事,等各種案件類型中,其中一塊組成陪審團,都是必不可少的。
故而羅伊這個大律師,現在就要開始工作了。
彆以為律師隻能在開庭當中作用的,開庭前期很多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個彆案件,開庭外的時間所作所為更是比開庭更重要。
有些時候打動陪審團,可以改變一個案件最終的判決結果。
而他們的雇主是一個外國人,在本土法院開庭,陪審團都是本土人士,相對於被告三個好萊塢大明星,他們的雇主很吃虧。
故而戰爭,現在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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