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高懸,天氣炎熱,正是一年中最難熬的酷暑時節。
張正道頭戴一頂草帽,遮蔽日光,打馬行在前麵,山士奇和縻勝,則是跟在身後,三人此刻已經離了荊南,趕到江州地界。
先前,蕭嘉穗整理了行囊,鎖了宅院,趕著一輛馬車,載著縻勝的老娘,到往紀山,去尋袁朗,準備跟隨著五千多軍馬,先行返回梁山。
張正道則是帶著縻勝和山士奇,取道往東南走,一同趕赴江州。
此行的目的,便是將那揭陽嶺的“混江龍”李俊,還有那童威、童猛兄弟,招攬到梁山大寨入夥。
除此之外,還有那“浪裡白條”張順,也是難得的水軍人才,也要招攬一番。
至於那“船火兒”張衡,則是要看他這個時候在沒在潯陽江上做那無本買賣,謀財害命。
三人行了數日,來到一個去處,望見前麵一座高嶺,便是那揭陽嶺。
張正道先前早已打聽清楚路徑,倒也少走了一些冤枉路。
三人直奔嶺上,剛過嶺頭,便瞧見嶺腳邊有著一處酒店,背靠顛崖,門臨怪樹,前後都是草房,樹陰之下挑出一個酒旆兒來。
“哥哥,這就是你所說的那間黑店?”縻勝怒目圓睜,開口問道。
張正道點頭道:“江湖中傳言,這揭陽嶺上有一間黑店,專在酒肉裡下蒙汗藥,麻翻了過往路人,劫了財物,還把人肉做那饅頭餡子。”
“這等歹人,也配稱作好漢,哥哥稍歇,待俺去燒了他這鳥店。”縻勝嫉惡如仇,性如烈火,不等張正道開口,便摘下大斧,一抖馬韁繩,朝著那間黑店衝去。
張正道怕他有失,連忙追趕了上去。
山士奇則是跟在最後。
百十步距離,瞬息便至。
縻勝早已下馬,踏步進到店中,卻瞧不見一個人影,大聲叫道:“怎地不見有主人家在?”
等了片刻,就聽得裡麵應道:“來也,來也!”
隨即,側首屋下走出來一個大漢,這人戴著一頂破頭巾,身穿一領布背心,露著黝黑粗壯兩臂,下麵則是圍著一條布手巾。
縻勝上下打量此人,瞧他長得赤色虯須亂撒,紅絲虎眼圓睜,心知這人不是善類。
“有甚麼好酒好肉,儘管端上來。”縻勝趕了許久的路,倒也不急著殺人放火燒店,而是尋了門邊涼爽處坐定。
這時,門外馬匹嘶鳴,而後張正道則是帶著山士奇進到店內。
那店家瞧見又有兩個漢子進來,上前唱個喏,笑道:“客人可要吃酒?”
張正道見這人的長相,便知是那揭陽嶺一霸中的“催命判官”李立。
“有什麼好酒好肉,儘管端上來。”張正道叫道。
李立見這兩個人與先前進來的大漢坐到一處,知曉三人乃是同行之人,也不動地方,隻是說道:“客人休怪,我這店裡,要先交了錢,方才上酒。”
張正道心知這“催命判官”起了歹心,便將身後背著的行囊打開,露出白花花的銀錢,從中挑了一塊最小的散碎銀兩,扔到桌上,問道:“夠不夠?”
李立在一旁瞧著,眼見那包裹中全是銀錢,心內自有了八分歡喜,眉看眼笑道:“夠了,夠了。”
伸手取過桌上的銀錢,用手墊了墊,而後便去裡麵舀酒切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