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給報社打了電話,報社派我倆來看看情況。”
“正好他們村長還在那裡,你們快去吧。”梁天舟說完,和杜飛一起先走了。
一起簡單明了的案子,就算吳霸天在法院有關係,人證物證齊全,他還能翻得起波浪?
梁天舟還是想得單純了。過了幾天,意外地接到劉斯芸從報社打來的電話。
“梁科長,你們那天去王家村現場,都收集了什麼樣的證詞證據?”
突如其來的責問,梁天舟有些反應不過來。
“現場拍的照片,還有村民們和村長的證詞呀。怎麼,有問題嗎?”
劉斯芸說:“我這幾天一直在跟蹤這個案子,法院宣判了,王大春逼死白小喜,罪名成立。”
“什麼?”
“法庭上還宣讀了你們提供的證詞,全是指控王大春的!”劉斯芸越說越氣。
“斯芸你彆急,我去問問再說。”
說罷,把杜飛叫過來,問道:
“那天從王家村取得的證詞筆錄,法院調去了嗎?”
杜飛說:“調去了。不過__”
“不過什麼?你能不能把話說完。”
“不過,他們調去的不是筆錄的原稿,而是你讓我整理之後的。他們指明要整理過的,不要原稿。”
電話那頭劉斯芸聽到這邊的對話,質疑道:
“怎麼會有這種操作!筆錄原稿上有證人手印,整理稿哪來的手印?擺明了隻是走了個形式,法庭出示的應該是偽造的筆錄!我當庭就注意到,那上麵是有手印的。”
“那斯芸,你打算怎麼辦?”梁天舟問。
“這種顛倒黑白的判決,我一定會把它曝光!你們的筆錄我能看嗎?”劉斯芸試探著詢問。
“按規定,隻有當事人和他的律師以及審判法庭才能調閱。不過,你們是媒體,公眾喉舌,我去跟沈副局長請示一下吧。”
梁天舟很願意給斯芸提供,不過還是請示一下比較好。
沈副局長又不懼怕基層法庭,聽說還是斯芸要看,二話不說,同意!
劉斯芸親自來警察局,梁天舟陪她去檔案室調出卷宗,她自己帶了照相機來,一頁一頁全都拍下。才把卷宗還給檔案室管理員。
第二天,《兩江新報》發表署名文章,揭露當事法庭篡改證詞,出示偽證,陷害無辜,並刊登了警察局現場采集的證言照片。
一時間轟動兩江,輿論嘩然。
迫於壓力,當事法庭的上級法院不得不重新公開審理此案,最後宣布,王大春無罪釋放!
可是凶手呢?既然是他殺,凶手卻沒有緝拿。儘管王大春被釋放後,多次訟告吳霸天,卻都被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
直到六年後的新政府成立,吳霸天罪大惡極,才被處以極刑!此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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