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隊伍越來越亂,警察再次出現,揮舞警棍,兩邊驅趕。
對方有備而來,學生們很多都受了傷。
被警察一趕,立馬有人高喊:“警察偏袒流氓!”
“我們是和平遊行,警察憑什麼打人?”
警察大約是得到上峰指示,不要把事態鬨大,適可而止。
領頭的警察對學生們喊道:“你們還是趕緊散了吧,把你們受傷的人帶走。”
驅趕卻不抓捕,這是他們不想在這個敏感的時候,落下話柄。
一部分學生,繼續追趕前麵的隊伍,一部分留下來,護送受傷的人回學校。
“市民聲援團”,鬨了一陣,自動散了。
他們並沒打算一直跟到市.府,也沒膽量跟到市.府。
學生們也沒有到達市.府,而是在中途就被市.府重要官員趕來攔下了。
這事要真鬨到市.府去,常總裁問責下來,誰能擔得起?
市.府的頭頭們,彆無選擇,趕緊趕過來,攔住遊行隊伍,要求學生們派代表,把意願向他們反映上去,表態會上達天聽,會尊重民眾的呼聲,尊重民主。喊了一陣口號。
遊行就結束了。
“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傷幾個人,流一點血,在中國是不算什麼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閒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閒人作‘流言’的種子。
至於此外的深的意義,我總覺得很寥寥,因為這實在不過是徒手的請願。人類的血戰前行的曆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隻是一小塊,但請願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徒手。”
梁天舟對周文豪這段文字,此刻有了更深的理解。
他離開人群,一個人回到了總部。
根據事先安排,手下弟兄們,要對這次活動中發現的可疑分子進行追蹤,一時半會,不會回來。
而他,還有一件私事要做。
他把能收集到的霧都的報紙,都收集起來。一張一張地翻看。
他想找到劉斯芸的名字,比如某篇新聞報道,署名:本報記者劉斯芸的字樣。
他沒有在遊行現場尋找,因為找到也不能相認。
在不清楚對方什麼情況的時候,貿然相認,她會認為,她的出現,又被這個軍統特務給盯上了。
但他禁不住還是想關注她,想知道她現在在哪家報社做事。
可他找遍手頭的報紙,也沒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名字。包括那些左派的報紙,比如《新華報》,都沒有。
這怎麼可能?那時候的報社,可不想後世的媒體記者,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分不同的版麵,不同的欄目,駐不同的地區。同一家媒體的記者,互相都不一定認識。
那時候,尤其是同在一座城的,每家報社記者就那麼點人,不可能幾天都不發稿。這不合理。
難道他在現場看到的,不是劉斯芸?隻是身形有點像的其他人?當時人太多,又隻見了那麼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