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的堅持。
我水,我認。我拖,我認,我寫的不好,我認。
但罵我的那些人的錢,我不賺。
簡單嗎?就這麼簡單。
退錢嗎?不退。
你選擇訂閱,並不是我的手指頭幫你按下的充值花銷。
你訂閱過的,是我已經付出的閱讀快感。
所以不退。
我隻想要認真的來寫我的書,至於多少人看,那是讀者的事。
我隻是作者。
站著把錢賺了,很難。
但我還真想站著。
每一章,每一句話,我都沒敷衍,我為什麼不能站著?
你看著不好,你看著水,你看不慣,你走唄。
不給我賺錢就好了嘛。
我求月票,當然。這是我的職責。
不想給我月票的,我跪下來他都不會給。我寫一百萬字的求月票他也不會給。
我求月票是求的那些願意給我的月票。
不願意給我你就給彆人唄。
但你給彆人就彆拿著我求月票說事兒。你給了我那是你認為我書寫的好,或者勤奮爆發了,有理由給。
道理是這樣的吧?
看書當做消遣,但月票不給。那是你的事。
看著看著看不下去,離開了,也是你的事。
連看都看不進去,還是你的事。
但是看著不爽一邊罵一邊看,我真是不理解了?你多賤啊?
花錢買不爽,錢沒地兒花了嗎?
就這麼一本書而已,非要一邊不愉快一邊花錢一邊罵一邊看?
煞筆吧?找虐呢?
你特麼是個愛慕吧?
道理是這個道理吧?離開我這本,想罵誰,就罵誰!不爽嗎?
何必在我這受氣?
我就是一個這麼軸,這麼倔,這麼較真的作者啊。
可以不喜歡我。
可以討厭我。
可以刪除我的書。
可以一輩子不看我的書。
但我,就這樣啊。
生就的骨頭長就的肉,我有什麼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