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微涼。
未名湖畔柳絲輕垂。
微風徐來,湖麵波光粼粼,似鏡似錦。
剛一起吃過晚飯的李建昆和沈紅衣,漫步在湖邊青苔斑駁的石徑上。
兩人手臂貼著手臂,到無人處便牽起小手,遇到有學生時便放開。
周遭空氣中仿佛都彌漫著甜蜜的味道。
二人心中都有種久違的舒適。
“嘿。”沈紅衣突然出聲。
“嗯?”李建昆側頭。
“今年再忘記約定,我可不饒你。”沈紅衣惡狠狠地揚起粉拳。
李建昆笑笑道:“放心吧,路上下刀子我也趕回來。”
沈紅衣昂著頭,沒由來地瞪他一眼,小腳在地上一跺,遂氣鼓鼓獨自向前走去。
弄得李建昆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講道理,他的回答難道不是滿分嗎?
他又哪裡知道。
誠然,多半女人都喜歡浪漫,沈紅衣也不例外。既然定下未名湖之約,姑娘便將其視作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件事,固然希望一直浪漫下去。
不過今年年末,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嗎?
大豬蹄子,點都點不透……沈紅衣心想,有些事,作為一個姑娘,她哪好意思開口?
他明天便要離京,也不知道要忙活到什麼時候,按照以往來看,估計又是許久許久。
現在提未名湖之約,沈紅衣是希望他彆忘了年末的另一件大事。
人生最重要的事,沒有之一。
不得多安排出一些時間,提前籌備?
李建昆撓著頭,追她一路,一圈未名湖快逛完時,李建昆忽地一拍腦門,上前攔下她,扶著她肩頭壞笑道:
“娘子這是恨嫁啊。”
沈紅衣唰地紅了臉,呸一聲道:“才不嫁你。”
李建昆眼神一掃,左右無人,俯身在她耳邊道:“你看,如此良辰美景,要不咱們趁機做點羞羞的事?算算時日,結完婚後剛好卸貨,到時一家三口,豈不美哉?”
沈紅衣臉上快要滴出水來:“流氓!”
“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本流氓就做點流氓該做的事吧。”
不待沈紅衣再說些什麼,櫻桃小嘴已被堵住。
某人手還不閒著。
沈紅衣頓覺乏力,渾身軟綿綿的,倒在他懷裡,任他索取。
燕園的學弟學妹們很上道,這個角落一直沒人過來。李建昆著實愉悅了一把,七九年也是在燕園裡,初見時還十分青澀懵懂的沈姑娘,如今可謂熟透了。
旁人永遠想象不到有多舒服。
這姑娘是個奇跡,她一直默默地雕琢著自己,將自己塑造成了李建昆最喜歡的模樣。
由內而外。
微胖的身材彈性驚人,每一寸肌膚都是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