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怎麼會有槍?”
朱傳武沒有問朱傳文的功夫是怎麼來的,而是問起了他的槍。
“是這樣,我和你嫂子在逃難的路上,遇到了13個土匪,這些土匪搶劫難民,被我乾掉了,槍就是從他們身上拿的。”
聽到大哥殺了十三個土匪,傳武長大了嘴巴,震驚的半天沒說出來話。
“哥,可以讓我看看槍嗎?”
朱傳文把槍遞給傳武,這把槍裡沒有子彈,不害怕走火。
傳武拿過槍,仔細的摸著,看起來很喜歡。
“哥。”傳武緊緊地握著槍,眼巴巴的看著朱傳武。
“你是想要槍吧?”傳武狠狠的點了點頭。
“現在還不能給你,你還沒有駕馭槍的能力。”
朱傳文知道朱傳武的性格,知道他肯定不願意一直待在元寶鎮,現在他還年輕,等他大一些了,肯定會出去闖蕩。
朱傳文阻止不了,他也不想阻止,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力,朱傳文並不想乾涉。
但是,他想儘可能的提升朱傳武的實力,就算以後他出去闖蕩了,能夠更強的實力保命,他多強一分,他的性命就多了一分保障。
說著,朱傳文從傳武的手裡搶過槍說道:“你也彆失望,既然我讓你看到了槍,我就一定會給你,但是,現在你確實還沒本事拿著槍。”
“你想要槍,就要跟著我好好學習,啥時候你能獲得我的滿意,我就啥時候把槍交給你。”
“行,哥,我保證能儘快獲得你的認可。”
現在朱傳武看著自己的大哥,眼裡充滿崇拜,他覺得他大哥實力好強,隻要跟著他好好學習,他的實力肯定會越來越強。
“好,既然願意學,那我就給你定幾條規矩,第一條,不準對外人說我教你本事,哪怕是爹娘也不行,第二條,以後我教你的時候,我說啥你就要乾啥,第三條,不能隨便出手。”
“關於第三條,我給你仔細說說,我說的不能隨便出手,不是不讓你出手,而是你出手之前要慎重,要有把握才出手,千萬不能莽撞出手,你要是同意了,我現在就開始教你。”
“哥,你說的我記住了,這三條規矩我會做到的。”
“好,今天你就一個任務,活捉一隻兔子,不管你用什麼方式。”
朱傳文之所以讓他捉兔子,一來是想鍛煉他的體力,二來是想考驗他的智力,不管是他真的靠體力抓住兔子,還是靠陷阱抓住兔子,隻要能抓住,都算不錯。
朱傳武走後,朱傳文打開熱成像,搜尋獵物,很快他就發現了一百米範圍內有一隻兔子,他用千裡眼看了一眼就鎖定了兔子的地址,隨後,拿起他放在地上的弓箭,小心翼翼的朝著兔子的方向前進。
當他離兔子還有三十米的時候,朱傳文屏住呼吸,張弓搭箭,瞅準時機,一箭命中了兔子,他的第一隻獵物到手。
朱傳文到了兔子旁邊拿起兔子,這隻兔子很肥碩,將近七八斤重,朱傳文笑了笑,準備今晚就燉了兔子。
現實裡,他的一個叔叔特彆喜歡吃野兔燉土豆,而且擅長狩獵,朱傳文跟著他吃過幾次野兔,也學會了做法,那味道至今他還很想念,今天晚上,他準備親自下廚為家人做一頓兔子燉土豆,想必娘和鮮兒他們應該會很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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