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陽光和致命的鬨鐘準時準點降臨,曹子恒迷茫地眨了眨眼,確定自己仍存活於這熟悉的世間。他打了個哈欠,痛苦地從床上爬了起來,今天由於還要上班,不得不早起,這本應習慣了的生活節奏現如今竟變得熟悉而陌生。從他召喚出郭嘉才不過幾日,卻覺得這樣日常的生活仿佛已經是一個世紀以前的事了。
曹子恒出門前,看了眼郭嘉的房門,門仍關著,似乎房間的主人還在沉睡。他起來後順便也替郭嘉準備好了麵包和牛奶,就放在餐桌上,方便對方起來後直接吃。為了不讓郭嘉擔心,曹子恒還特意留了張便簽,告訴對方自己去上班了。
直到出了門,曹子恒又開始猶豫,他在原地來回走了幾步,咬咬牙,轉身鎖上了門。
沒事,沒事,萬一,萬一遇到危險,還可以用這令咒叫郭嘉過來……曹子恒看了眼手背上的三道令咒,輕輕撫摸著上麵暗紅色的紋路。更何況,現在還是大白天,敵方的禦主應該不會挑這種時候挑釁吧……
曹子恒所在的公司不大,人際關係也不複雜,當初之所以選這裡很大程度上也是基於這個原因。曹子恒打過卡,哈著哈欠坐在了自己的工位上,把包往旁邊一丟。
“誒呦,好久不見?”
一個男人小跑過來,一把摟住曹子恒:“去哪兒浪了?”
“去了趟河南。”
“去河南乾嘛?”
“去見郭嘉。”曹子恒笑道。
那男人名叫夏侯琮,和曹子恒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可以算得上是竹馬竹馬。夏侯琮人如其名,長得人摸人樣,外表俊美。然而此人甚是喜歡裝逼,一個男的,留了一頭長發,美名其曰玉樹臨風,配上那張臉,十分招蜂引蝶。
彆看他現在這樣,小時候的夏侯琮簡直就是個又軟又甜又可愛的乖寶寶,水靈靈的,像個白團子。白團子夏侯琮在幼兒園和小學的時候沒少被欺負,都是曹子恒一拳頭一拳頭把他救出來,保護他,讓那些小混蛋滾得遠遠的。然而上了初中之後,夏侯琮就仿佛變了一個人,膽子大了,長高了,漸漸變得無法無天起來,誰都瞧不上眼。
隻有曹子恒是個例外,他依舊是夏侯琮的好朋友,兩個人好得跟穿一條褲子長大似的。沒錯,或許是緣分,也或許是上天沒長眼,倆人從一個幼稚園,到了同一個小學,同一個初中,考上同一所高中,甚至去了同一所大學,現如今,跑到了同一家公司來上班。
曹子恒來這裡單純就是來混的,而夏侯琮過來……也基本就是來混的。但他和曹子恒這種無產階級不同,人是實打實的富二代貴公子,平日裡的吃穿用度完全不是曹子恒這個小老百姓可以想象的。
夏侯琮為人聰明,自己底下還有間小型工作室,可這個人就是放著好好的老板不去當,跑來這裡混吃等死。
“我這叫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夏侯琮解釋起來說得那叫一個理直氣壯,“隻有打好了工,才能當好一個老板。”
曾經畢業的時候,曹子恒也想乾脆跟著夏侯琮混,可被對方拒絕了,夏侯琮說目前他的工作室還不穩定,要他再等幾年。結果這一等,自己還沒過去呢,對方倒是跑了過來。
“誒呦,你啥時候對這家夥感興趣了?”夏侯琮一臉的莫名其妙,“你不是對曆史人物從來不感興趣的嗎?”
“一碼歸一碼。”曹子恒推了他一把,“彆在我這裡老是晃悠,快滾去工作。”
“心涼啊,離開這麼久,都不想我。”夏侯琮裝模作樣地摸了摸眼淚。
這一天的工作倒是沒有什麼波瀾,也並沒有什麼奇怪的人找上門。曹子恒戰戰兢兢地工作了一天,臨到下班才鬆了口氣。下班時間一到,夏侯琮就跑了過來,邀請曹子恒去喝酒,曹子恒下意識就要答應,可一想到家裡還有一個英靈,那答應的話語就在舌尖轉了一圈,被咽下了。
“不了,我還有點事,得先走。”曹子恒搖了搖頭。
“誒呦你這大忙人,金屋藏嬌了?”
“藏你大爺,老子還是清清白白單身貴族,彆侮辱人。”曹子恒站了起來,“真得走了,下次再聚吧。”
“彆啊,不然這樣,我買了酒去你家喝唄。”夏侯琮問,“還是你那事急到陪我喝一杯都不行?”
“你咋這麼貪杯啊今天,失戀了?”
“對啊就是失戀了啊,那小妞把老子甩了,呸,真氣。”夏侯琮憤憤不平。
夏侯琮之前有個可漂亮的女朋友,是個模特,有著魔鬼身材,還會做飯,曹子恒先前沒少享口福。明明在這聖杯戰爭發生之前,夏侯琮還和他女朋友如膠似漆的,怎麼突然就分手了?
“啊,她真把你甩了?”曹子恒吃了一驚,“為啥呀?”
“說是和我一起出門,她沒麵子。”夏侯琮更加生氣了,“咋就沒麵子了,誰跟我出去都是她的榮幸好嗎!”
曹子恒也不知道該說什麼,隻能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心道這頓酒估計是躲不過去了。
倆人回家的路上買了幾罐啤酒,曹子恒知道郭嘉不喝酒,特意買了飲料和椰奶,又被夏侯琮一頓打趣。夏侯琮先前沒少來曹子恒家裡混飯吃,這回算是分手告慰飯,家裡又多了個人,曹子恒乾脆買了隻雞,回去做小雞燉蘑菇。
“趕明兒我臨雙休了再搞隻鴨子,拿去小火燉了,給你送點過去。”曹子恒看著攤主乾脆利落地殺雞,“也就這幾天吧,對你好點。”
“那我可真太感動了。”夏侯琮感歎,“還是兄弟靠得住啊。”
“得了吧,人跟你分手肯定是你的原因。”曹子恒冷笑一聲,“少在我這兒賣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