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是無名屍,連死者的身份都確定不了,如果沒采集到直接證據,那基本就懸了,也是最難偵破的類型。
現在林飛他們遇到的這起案件,明顯就屬於第二種,塵封多年後,凶手再次犯案,留下了dna信息,使案件終於有了偵破的希望。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是不是積案,隻要作案了,都會在現場留下證據。
就算僥幸逃脫了法律製裁,也隻能歸為一時運氣好而已,達摩克利斯之劍會代替法律懲罰犯罪分子。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逃犯被抓獲的那一刻,都會有種解脫的感覺。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還是做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市民才是正途。
李頌和林飛去分局跟馬世濤在辦公室碰了麵。
馬隊手裡拿著材料,對兩人說道:“比對上的這個人是吉省的,因為dna序列沒有完全匹配,所以很可能不是作案凶手。”
“現在這種情況,咱們隻能親自跑一趟了,你們回去準好出差的東西,多帶些衣服,這一去不知道要多長時間。”
看來馬隊的決心很大,大有不抓到人就不回家的意思。
約好時間地點後,三人就各自回家收拾行李了。
林飛給陳漫打去電話:“包租婆,我要出差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陳漫在電話那頭莫名紅了臉:“神經病,我又不收你房租,愛什麼時候回來就什麼時候回來。”
林飛解釋道:“我的意思是,這段時間我授權你可以隨時進出我的地盤了。”
陳漫“噗嗤”一笑:“說得好聽,不會是想讓我幫你打掃衛生吧?”
“哪能呢,房子都白住了,不好意思再有其他想法了。”林飛笑嘻嘻道:“我就是怕萬一走一兩個月,屋裡生蟑螂就糟了。”
陳漫冷哼一聲:“你這人最擅長的,就是把你的事變成彆人求你,行吧,如果你真出差這麼長時間,我會上門打掃衛生的。”
她頓了頓,又強調道:“事先說好,我這是幫你打掃!”
林飛嘿嘿一樂:“好,我領你情。”
“口頭領情就完了?你去哪出差,給我帶點當地特產回來。”
現在的陳漫完全沒有初識時冷冰冰的樣子了,大概是從上次誤會林飛收錢後,態度就180度大轉彎了。
“這可是保密案件。”林飛煞有介事道:“我要是告訴你了,馬隊非得踹我不可。”
“哦——”陳漫故意拉長音調:“原來你是跟馬隊出差,那我問問他不就知道了!”
林飛:“……”
這是赤裸裸的威脅。
他無奈隻能告訴陳漫是去吉省,並答應幫帶特產後,她才滿意的掛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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